革命年代,她坚持真理、追求进步,毅然决然加入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她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积极参与检察院恢复重建;离休之后,她坚守初心、发挥余热,为年轻党员树立表率。入党70多年来,她恪尽职守、勇挑重担,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用责任和担当诠释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她就是天津市检察院94岁高龄的离休老党员丁凡一。她说:“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我愿把毕生献给党。”
丁凡一
“入党誓言是我终生的言行准则”
丁凡一,1928年3月出生于北京。青少年时期,她受家庭影响,积极投身爱国学生运动,并在革命的教育洗礼中快速成长。1945年,17岁的丁凡一参加了“一二·一”学生运动,迅速成长为一名革命青年。1947年,丁凡一秘密加入民主青年同盟,在北京的大学校园内坚持革命斗争。
“其实我原名叫‘杨白云’,‘丁凡一’是后来改的姓名。”说起这段历史,丁凡一记忆犹新,“由于在学生运动中身份暴露,党组织安排我离开北京进入解放区。在解放区培训期间,党组织要求我们参加培训的学生都要更名换姓,以防遭到迫害。于是我就更名为‘丁凡一’,‘丁’是我母亲的姓,‘凡一’意为平凡一兵,这个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1949年1月14日,天津解放前夕,丁凡一作为入城干部奉命从北京前往天津。在来天津的路上,随处可见的残垣断壁,英勇牺牲、负伤的年轻战士,让丁凡一“为了新中国努力奋斗”的信念更加坚定。
“在我们快到天津城防边上时,只听到领队的同志喊‘共产党员站出来,走在前面,后边的人一定要踩着前面人的脚印,防止踩上地雷!’当时大道上挤满了人,大家只能在道边的田埂上行走,如果碰到地雷,首先受伤和牺牲的必然是共产党员。”这种身先士卒、勇于牺牲的精神让一同入城的丁凡一非常感动、深受鼓舞。
入城后,只休息了两个小时,丁凡一便和其他同志一起开始了繁忙的工作。接管文教单位、宣传党的入城政策、回答老百姓提出的各种问题……工作虽然繁忙,但丁凡一却干劲十足,入党的愿望也更加强烈。
经过多次的申请和党组织的考察,1949年8月25日,丁凡一如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这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我把我的入党誓言庄重地写在我的笔记本里,作为我终生的言行准则,不时拿来重温,反省自己。”丁凡一回忆道。
参与市检察院恢复重建工作
1978年底,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丁凡一调入刚刚恢复重建的天津市检察院工作。
“当时市检察院只有一座旧楼,办公用房比较紧张,办公座椅也非常少,几个人合用一张办公桌,有的人只能站着办公。”丁凡一表示,尽管当时条件很差,然而物质条件的匮乏并不能影响市检察院工作的正常运转。
“调入检察院后,我被分配到办公室,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当时市检察院刚刚恢复重建,除业务部门和政治部以外的所有职能部门全设在办公室,包括秘书科、总务科、基建办、信访办、政策研究室、档案室,另外还有法警班、司机班和炊事班。面对这么庞杂的机构,每天的工作繁忙而充实,我感觉自己像单位的‘小总管’。”回忆到这里,丁凡一笑了起来。
由于市检察院刚刚恢复重建,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但办公和办案经费一时还不能到位,时任院领导和丁凡一就拿自己工资先行垫付,以满足正常办公需要。
“坚持了两三个月,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情急之下我就去财政部门要经费,软磨硬泡终于要来了5000元经费。”丁凡一说。
拿到了经费,丁凡一首先想到的是解决院里办公桌椅的问题,而要解决办公桌椅的问题,就必须先解决木材指标的问题。
“总务科负责申请木材指标,但申请多次没有申请下来。我就一趟一趟地往市里相关单位跑,终于把木材指标要来了。要来之后,我就赶紧联系家具公司。”在丁凡一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不久之后,崭新的办公桌椅和文件柜就搬到了市检察院,办公环境随之也焕然一新。
大楼内的办公环境好了,但机关院内的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干警上下班骑行的自行车停放凌乱。
“我号召了办公室的全体同志义务劳动,在大楼的北侧盖一个自行车棚,大家的动手能力都非常强,没过多久自行车棚就盖好了,自行车随意停放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丁凡一自豪地说。
在丁凡一等老一辈检察人的共同努力下,市检察院逐渐走上了正轨,各项工作也随之蒸蒸日上。
创办联合业余大学经济法大专班
1985年,到了离休年龄的丁凡一离开了她所热爱的工作岗位,办理了离休手续。离休后的她离休不离业,没有让自己闲下来,她与大学校友一同创办天津联合业余大学经济法大专班。
“那时候法律专业人才还是比较少,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像现在这样强,我就本着发挥余热和为社会普法的目的,和大学校友们一同创办了这个经济法大专班,我负责教授法律课。”丁凡一说。
从来没有教过书的丁凡一自此又忙碌了起来,开始筹备教学的前期事宜。为了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她到劝业场买了一个书桌、一个书柜、一把转椅,到书店买了一些法律书籍,又到图书馆借阅一些法律文献,开始研读、写笔记、编写教学计划、备课……
“自1985年到1990年,我们的经济法大专班共办了五期,学制3年,招收的学员包括政法系统现职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少数社会青年。那几年我们为全市政法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了不少法律人才,许多学员至今还和我有联系。”丁凡一说。
1990年至1996年期间,丁凡一因在法律教育方面作出的突出成绩,先后四次被天津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并在1991年被天津市委评为先进离休干部。
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进入新世纪后,丁凡一虽然年事已高,但仍然坚守入党初心,默默为社会作出贡献。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数以百万计群众受灾。丁凡一得知情况后彻夜难眠,先后三次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
2013年6月,丁凡一召集子女立下遗嘱,提出如果患不治之症,不要过度治疗或抢救,遗体和眼角膜无偿捐助,不举办遗体告别或丧葬仪式,骨灰撒向大海。2016年1月,经公证处公证,天津市红十字会登记了她的自愿捐献遗体和眼角膜的申请。
丁凡一的老家在云南,以前每次回到老家,看到孩子们在艰苦的环境下坚持学习,她就感到心纠,她认为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为家乡的孩子们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自2019年起,她每年为云南教育捐款1万元,至今已坚持四年。
2020年初,新冠疫情暴发。92岁高龄的丁凡一看到武汉疫情的报道后心急如焚,立即主动联系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部门,从自己的离休费中拿出2000元作为特殊党费捐献给武汉疫区。
今年10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精神矍铄的丁凡一高度关注大会召开盛况,坚持每天收听收看新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只有跟着共产党走,国家才会越来越好,老百姓才会越来越幸福。”近日,天津市检察院组织部分青年干警探望丁凡一老人,聆听她讲述入党故事、工作经历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认为只要活着就要全心全意为祖国、为人民、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今后,在我生命能够延续的岁月里,我会秉持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继续做一些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事情,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面对到访的青年干警,丁凡一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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