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抚州3月25日电(通讯员 朱明 姚卫东)近日,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开展城镇“问题窨井盖”综合整治工作,解决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的问题。
该院成立由第一检察部和第二检察部干警组成的办案组,对县城范围内世纪大道、西马路、丰乐路等道路500余处窨井盖及相关道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窨井与路面凹凸不平、井盖松动变形、安放不当错位和破损及等问题。该院将排查情况归纳汇总后,及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通报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推动“问题窨井盖”的综合整治工作,该院又牵头县住建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广电网络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代表,召开城市窨井盖管理问题会商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向相关单位宣讲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内容和重大意义,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商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用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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