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被告人被带进法院设在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法庭。
俩被告人在等待一审宣判结果。
合议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厚厚的卷宗折射出此案复杂程度。
宣判结束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接受多家媒体的采访。
正义网四川6月8日电(通讯员 孟大庆)6月7日下午,江苏省通州区法院在位于如皋市的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公开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方赞、李全文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被告人刘方赞、李全文分别于2007年、2008年成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在工作期间掌握了企业经过4年自主研发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认定的技术。2009年4月,浙江省某科技公司成立,生产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的产品,但没有掌握该制造技术的专业人员,刘方赞、李全文接受浙江某公司的邀请,并带走原工作单位的三大部分技术资料,分别采取化名的形式在新单位工作,侵犯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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