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检察院真情办案获得当事人好评并赠送锦旗。
正义网福建7月1日电(通讯员 林文全 吴燕华 高志坚)“不捕说理说到看守所里?”乍一听这一消息,大家可能觉得很疑惑,其实这是云霄县检察院创新不捕说理工作的一项新机制。
背景:从一起案件说开去……
6月5日下午,家住云霄县演武亭村的林其源老人听说县将军山公园管理处在其开垦的位于将军山小龙湖上的荔枝园火烧迹地种植林木,而事先没有与其商量,老人就十分气愤。第二天,老人越想越气,就扛着锄头直奔山上。当他来到自己开发的山地时发现有很多民工正在种植林木就上前阻止。老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听说后,立即赶到山上,详细地跟老人解释说山地的所有权系集体所有,现在将军山景区规划范围内,应交由景区管理处处理。然而固执的老人就是听不进去,他恼羞成怒扛起锄头乱舞把已种植的林木一棵棵毁掉。经鉴定被其毁掉的林木共71株,价值人民币3920元。老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到云霄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事情发展到这里,按照正常办案程序,经办的检察官只要通过审查案件发现案件符合不捕的标准,即可依据相关的事实和法律政策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然而为彻底消除社会危险性,该院在作出不予逮捕后及时跟进不捕说理工作,并积极探索不捕说理工作的新机制。为使不捕说理更加切实有效,该院侦查监督部门把不捕说理工作关口前移,把说理工作由原来的犯罪嫌疑人释放后前移到释放前道看守所进行,最大限度地消除犯罪嫌疑人对社会的危险性,消除各方不明不捕的“空窗期”,将矛盾化解在犯罪嫌疑人重新步入社会之前。
6月23日上午,云霄县检察院将不捕说理现场会移到了县看守所里。在检察官的主持下,林其源老人所在的村委员会以及受害单位和公安机关还有即将释放的老人相对而坐。检察官们首先说明老人不予逮捕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政策,然后对老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教育疏导,使其认识到对其不予逮捕是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老人也当即表示要遵纪守法,不再危害社会,并向受害方表示道歉,最终得到受害方的谅解。结束时,各方对该决定和检察官们的说理工作的细致认真报以热烈的掌声。
说理:确保不留“后移症”
据悉,上述案件只是该院实行不捕说理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该院在执法办案中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面开展不捕说理工作。
该院结合不捕工作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实际,建立了不捕说理的工作机制。在不捕说理的对象上,将对象范围扩大,不仅仅对公安机关,还扩大到被害人、同案已捕犯罪嫌疑人及亲属以及案件相关利害关系人等。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必要时还向相关职能机构或人员(如人大、人民监督员、信访部门等)说明不捕理由。通过扩展不捕说理对象范围,增强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让各方当面交流,以法理准确、情理到位,以理服人的说理,让各方心服口服。说理后,该院建立了跟踪回访制度,了解不捕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自2008年起,该院通过试行“三向”不捕说理机制,共举行13场次的不捕说理现场会,未发生一起公安机关不服不捕决定而提起复议、复核的案件,未发生一起被害人因不服不捕决定而上诉、上访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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