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评论频道>>公民表达

[法制日报]好大喜阔的山寨"人民大会堂"

时间:2010-10-11 09:02:00  作者:周明华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记者近日来到被网友称为山寨版“人民大会堂”的辽宁盘山县新县城建筑前,该建筑为一单位办公楼,高大的柱子,高高的台阶,远远看去,就像浓缩版的人民大会堂,楼顶装饰几乎和人民大会堂一样。据悉,盘山县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5万平方米,已建成的包括综合办公楼等,建筑面积共56900平方米,计划投资5000万元(10月10日《现代快报》)。

  一个农业县,经济不发达,居民收入水平也不高,居然能动辄耗资数千万公共财政修机关办公综合楼,而且还注资千万建起这座山寨版“人民大会堂”,难怪连日来网友纷纷对这种好大喜阔的败家子作风予以诟责。

  对此,盘山县官员却另有说法,一方面是把新县城建漂亮和阔气一点,有助于拉动当地招商引资的步伐;另一方面,是一些人对建筑的外形不该有的片面联想,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眼光,咋能一个劲儿地往“人民大会堂”方向联想呢? 

  我想,除非这个四不像的“怪物”的身上能长出麦苗,能容盘山人一家三口从此住进三居室,能使他们再就业能月月有薪金可拿,他们是断不会操这份“帮闲”之心的。被舆论逼急了,就说是为了百姓生活,甚至以“审美观”不同来作幌子,当然让人大跌眼镜。 

  说到底山寨“人民大会堂”就是盘山的形象工程,再退一步说是地方官员的个人爱好与形象装扮。看着北京的人民大会堂的气魄、庄严,也想来分杯“庄严羹”,于是便不顾自身情况,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建起了一座不伦不类的“山寨工程”。显然,这样的“工程”毫无形象可言,相反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要严防“个人要面子,百姓丢银子”,首先是给决策的领导戴上问责“紧箍”,使其不敢随意建这种山寨工程;再者,我们是否将此视为渎职犯罪,使那些官员们的耳边时时擂响起法律警钟:将公共财政用到民生最需要的地方去。

[责任编辑:杨柳]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