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狂躁乘客被绑一夜死在火车上》,我完整读完这条新闻,心里一直在隐隐颤动,既有愤怒和悲哀的情绪,内心更是充满了恐惧——当一名乘客买了火车票登上一列火车的时候,已经实质与火车运营方铁路部门形成了合同关系,而在这个平等的合同关系下却发生了不对等的被捆绑而死,那是赤裸裸的暴力剥夺了权利。从合同关系的层面上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曹大和”,都是下一个可能遭遇同等暴力致死的“曹大和”。
无论曹大和尸检结果最后如何认定他的死因结果,也或许他真的是因病致死,但一个人被捆绑10余小时,绑了又绑如同粽子般结实这是铁般的事实。所以必须承认,曹大和之死,列车一干工作人员是脱不了干系的。
相反,通过列车长那不顾一切劝阻继续实施暴力的行为以及“我负责”的官风威态,暴露了这趟列车乘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之低,更印证了这趟列车工作人员应急措施和意识的整体缺失,连最起码的对生命的敬畏之心都没有。就在乘客成准强一再表示如此捆绑会造成人身伤害之时,就在翌日凌晨曹大和奄奄一息之时,也依然没有乘务人员动一点点恻隐之心,最终成准强借了剪刀为曹大和松绑,而可惜的是曹大和的生命却在流逝。他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儿尊严是能够在没有捆绑的状态下死去,而这一点点可怜的尊严却只是一个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乘客给予的。当看到这里,不禁令人心如刀绞,在生命流逝的面前我们可以想像得到成准强的无能为力,更能想像得到那个瞬间那个车厢那列火车凝固的空气是何等的冰冷。
唯能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这截冰冷的车厢中,有着不甘做看客的一些乘客,他们为曹大和的生死命运曾与列车长交涉与抗争,更在事件发生后在网络上记录下了事件的过程和图像。让我们记住另一个名字:成准强,是这名戴着眼镜的青年,与曹大和本是陌路的青年,心关曹大和的生死,勇敢与列车一方抗争,更在列车长企图以“危重病人”将已死亡的曹大和中途卸下之时勇敢揭发,并走进派出所报案,更为曹家人联系律师,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正直、仁慈、勇敢而具有公民精神的光辉,没有理由不向他致敬。但,几个“成准强”是根本无法改变曹大和的命运的,更无法与火车背后的强大公共系统抗争。
2003年,因青年孙志刚的死亡而引发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使1982年出台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就此废止。在孙志刚的《墓志铭》上刻有两行字: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那么,曹大和之死能改变什么?能推动什么样的进程什么样的改变?他,又值得我们进行怎样的纪念?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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