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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与民为敌的“以卵击石”论

时间:2010-01-04 08:40:00  作者:王乾荣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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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报上看到这个消息,很愤怒,即黑龙江东宁县领导警告被拆迁的“钉子户”:“不要与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

  报道说,东宁县在连续多年大规模拆迁基础上,提出三年内再拆除县城剩余的60万平方米平房指标。此前拆迁,已为政府带来不菲收益——全县连续3年土地出让金超过5000万元。而在“拆迁大跃进”背后,隐藏着“拆迁听证会光听不证”、“拆迁主管部门同时是拆迁人”、“政府给自己颁发《拆迁许可证》,给自己仲裁”等一连串猫腻。以往的强拆,引发了拆迁户被打,甚至自焚等诸多冲撞。所以,县领导这次事先提出了警告。

  最近广传一篇文章——《美国也有“钉子户”》,说一家开发商拟于西雅图巴拉德街一带建造商厦,但在楼盘范围内住了40年的老太伊迪丝不愿搬离。老太没请律师,没投诉,没去华盛顿上访,更没有自焚抗议,只是对开发商说了一声“N°”。开发商无可奈何,商业大楼“忍痛”挖掉了老太的那块地方——如今老太已逝,她的楼还在那儿矗着呢。

  从这两例可见:在东宁,行政官员是其坚硬无比之石,“钉子户”则是再脆不过之“卵”;在西雅图,“疑似钉子户”伊迪丝是“石”,开发商无疑成了“卵”。卵碰石,自然是卵粉身碎骨。在东宁,“钉子户”碎;在西雅图,却是开发商“碎”。但是,西雅图的“碎”,并未成为现实;东宁的碎,据报道已经发生,很可能还要重演。

  这是因为:在西雅图,是老太太与商家打交道;在东宁,本应是被拆迁户与开发商做交易,但开发商背后,却赫然站着另一个“大老板”——政府。如此,西雅图的商人和老太便无所谓谁是“卵”、谁是“石”,因为双方同硬;而在东宁,则“卵”与“石”之软硬,分外分明。

  综上述,东宁领导对老百姓的警告,便不无“道理”——你不信,就拿自己的“卵”跟人家的“石”,碰一下试巴试巴!

  可是,东宁县政府,为什么把自己看成“石头”,把老百姓当成“卵”呢?咱的政府不都叫“人民政府”吗?即使你是“石头”,也是“人民的石头”,当用这“石头”为人民服务,比如拿它盖房子,大庇天下穷人,而不是向人民示威。既然你是“人民的石头”,是人民炼就了你这块“石头”,人民乃是当然的“石之母”,怎能以“卵”视之,或如鲁迅所言,往人民鼻梁上“搪粉笔末”,把他们当成小丑一样的敌人呢?

  东宁的领导说:“不要与东宁人民为敌。”那他们是以“东宁人民”自居了。可“钉子户”也是人民,怎会“与自己为敌”呢?当然东宁领导的意思是,一旦你成了“钉子户”,就不是人民,就成了人民公敌了。可是真正的人民,绝不会把领导钦定的“钉子户”当成敌人,因为这就等于人民把自己当成了敌人。这样,就只有以“东宁人民”自居的当地领导,才堪称“钉子户”的敌人。至此,东宁的“人民公仆”,便顺理成章成了“人民的敌人”——这是从发出“不要与东宁人民为敌”警告的东宁领导的逻辑得出的必然结论。

  可为什么,资本主义的商人尚且能给“钉子户”以“容忍”,社会主义东宁的领导,却把“钉子户”视如仇雠呢?其实,不是资本主义商人宽宏大度,而是那里的法律不允许他欺负盘剥“钉子户”。你嫌人家漫天要价,别买她的地盘好了——“商业大楼忍痛挖掉了老太这一块地方”嘛。而东宁,虽然也有《宪法》和《物权法》,却被视如废纸两张。目中无法,老子为大,视人民为敌,难怪要发出“不要以卵击石”的恐怖叫嚣了。

  西雅图,没有因尚存伊迪丝老太的一座旧房子而变丑。东宁,荡平了百姓的一切破屋,于其上建起豪厦万间,就美了吗?一个与人民为敌的地方,表面再“美”,也是丑陋的!

[责任编辑:zywy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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