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评论频道>>今日看点

[检察日报]外语缩略词:可以限用,不能禁用

时间:2010-04-16 08:49:00  作者:王守泉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日前,广电总局向央视下发通知,要求在主持人口播、记者采访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诸如NBA、GDP、WTO、CPI等外语及外语缩略词。对于广电总局的新规,各方态度不一,但反对嘲讽者尤多。有人就尖锐地指出,要屏蔽“NBA”,必须先屏蔽掉“CCTV”。这使广电部门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 

  网友认为,现在的中国英语教育很发达,外语缩略词使用十分广泛,如今才去强行改变,太过勉强。有些词汇,还是使用外语缩略词为好,比如MP3,如果改称“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3”,累死人。更有论者指出,中国日益开放,禁播外语缩略词有封闭和自我保护之嫌,是逆潮流而动。不远的将来,汉语中必将拥有大量的外来语。这些尖锐而实在的观点,令人不能忽视。 

  但是,也有很多人对禁用外语缩略词表示拥护。著名体育播音员韩乔生就认为:“观众的年龄、文化素质高低不同,很多观众并不能很容易搞明白NBA、CPI这些词,我们在播报新闻时用中文称谓,观众们就很容易明白了。”联想到有关部门曾经要求禁止滥用英文路标,要求在商品图示、说明中使用中文,可以感到,这样的要求一直是一种重要的呼声和力量。 

  其实,在国际上,国家管理部门出于某种目的对外来语实施限制,并不鲜见。在俄罗斯,电视台和报纸早已全面禁止出现外语单词;在法国,1994年通过了“关于法语使用的法案”,其中规定,含有外文标识的品牌如果法语有同义的表达则禁止用外文。据说,连风靡世界的NBA比赛,法国电视台也禁止转播。由此来看,我国广电部门禁止在播音中使用外语缩略词,并非怪异的特例。 

  平实地看,中国幅员广阔,人民文化素质差异很大。对禁用外语缩略词的批评,主要来自网友和懂外语的文化人。但是在广大的农村,还有很多人不懂外语。或者,你懂英语,他懂德语,对来自日语、俄语的外来词汇,就不一定懂了。如果电视播音员随意使用外语缩略词,有的听众可能就听不懂,如果被人指为“语言歧视”,想来也不是没有道理。所以,对国家电视台作出一些特殊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即相对于网络语言或群众语言的激进和新潮,国家电视台的播音语言相对严肃些甚至落后些,注意照顾到大多数国民,应该说是合乎实际的、恰当的,即使可能会受到来自更有文化的人士的批评。带有政策性的选择,总是要代表更多数国民的现实利益需求。 

  不过,代表着社会的、文化的发展方向的声音,总是引导着事物的进步方向,即使它在现阶段是被压制的。在现代社会,没有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语言能保持不变,即使最强大的英语。语言的完整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能够放胆使用外来语,有时还是一个开放的标志。比如日本,就是一个使用外来语最多、最擅长的国家,从历史上学习汉语到今天疯狂使用外来语。过去,汉语完整性的保护呼声更多是一个没落大国的自闭和自慰,今天,又有些暴发户的强暴和蛮横心理。你可以不让说“NBA”,但早已进入汉语的爸爸、妈妈是英语音译,政治、革命、政府、方针、政策、干部、组织、纪律来自日语,葡萄、萝卜来自印度天竺,桌、椅、鞍、蹬、胡同、比赛、巴不得来自胡语,太多了,你又咋办呢?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门是关不住的。大家都有责任心些,既照顾现实的需求,又视社会接受状况适时合理采用新词,恐怕才是出路。因此说,对外语缩略词,可以限用、慎用,不能禁用。

[责任编辑:zywyhp]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