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拘役五个半月后,雇凶殴打方舟子、方玄昌二人的原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刑满释放,于3月17日回家。方舟子表示,他现在已经做好了再次被肖传国报复的心理准备,并加强了自身安全防范措施(3月21日《北京晚报》)。
不仅《北京晚报》,这两天,北京多家报纸作了类似报道。不知道肖传国看到报道,内心会作何感想,会不会有一种被人误解的委屈。
谁也不敢说再次报复一定不会发生,就防止悲剧而言,加强防范是必要的。但私底下悄悄加强防范,和把这事儿拿到媒体来说,是不一样的。“在方舟子看来,肖传国释放后对其报复的可能性仍然很大”,这样的表述传递的,既有对肖传国本人的不信任,也有对法律功效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情绪,令人不安。
刑满释放后再次犯罪的,有,但更多的人通过刑罚教育挽救功能的实现而回归社会。如果说,作为和肖传国有较深恩怨的个人,方舟子认定他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尚可理解,那么,媒体传播这种对肖传国的负面猜测,难说正当。
我不敢保证,肖传国一定不会再次伤害方舟子。但在伤害发生之前,我更愿意相信法律的矫正功能已经实现,肖传国已经从这一事件中吸取了足够教训,不会再干害人害己的“傻事”。之所以作这种善意推测,不仅因为肖传国已被刑满释放,是和我们一样的公民,任何无端恶意猜测对他都是不公平的,也因为任何戴着“有色眼镜”的评价,都可能延缓他回归社会的步伐。
对肖本人不信任的背后,是对法律的不信任。“这几年他对我的报复是逐步升级的。先是网上开骂威胁,之后是法院起诉,然后是找人跟踪恐吓,最后是雇凶伤人。”这是方舟子认为肖传国可能再次报复他的逻辑。在方舟子看来,再次报复,不过是之前步步升级的报复手段的延续,而肖传国被判处刑罚、被执行刑罚,都不会让这一进程“转向”。换句话说,在他眼里,司法机关在这一事件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对于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件事的进程,都没有意义——如果这就是我们致力追求的法治,那不免太让人绝望了。幸亏,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的法治并不完善,就这一个案而言,方舟子的推测,未必不会成为现实。但即使它成为现实,也不应因此动摇我们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信心。一旦“法律什么也改变不了”成为我们的思维定式,那么,最终的结果,一定是陷入法律虚无主义的怪圈。
我赞成方舟子加强防范,但最好“只做不说”。至于局外人,尤其是媒体,理性态度当是:相信法律,相信肖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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