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近日,央视曝光“天价拖车费”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对救援收费无序的关注。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北京已开展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并将根据结果出台政府指导价标准。但具体何时能出台,目前尚无时间表(据5月5日《新京报》)。
网友蒋曙辉:近年来,“天价拖车费”的新闻层出不穷,舆论几乎对救援队是一片指责声。其实,除去“天价”的泡沫,救援队也有他们的难处,毕竟拖车的生意不是天天有,救援队几乎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要把这些人平时的“闲养”成本也算在拖车费里面,对于车主来说显然不合理。收费成本监审有难度,相信这也是政府出台指导价目前尚无时间表的原因。可就算明码标价了,若收费如同高房价一样,公众还是难逃“被宰”的命运。
天价拖车费这事儿其实与2009年湖北荆州的“天价捞尸”性质并无多大区别,暴露的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缺位。出了灾祸,救援理当是政府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怎能让社会服务团体来发“灾难财”?
对于高速公路救援,去年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可时隔一年了,一些地方专职救援队的影子在哪里?避开天价收费的问题不谈,遥遥无期地承诺规范社会机构收费标准试图缓解矛盾,有关部门是不是在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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