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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执法者更要时时处处成为守法榜样

时间:2011-05-11 08:29:00  作者:张建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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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上午9点多,市民王先生在微博上直播中关村东三街警车被贴罚单的过程,数辆警车被交警贴上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有网友对交警的做法表示赞同,也有网友质疑这是否在作秀,担心警察是否会交纳罚金。海淀交通支队表示,警车违法会一视同仁处理。(5月10日《京华时报》) 

  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关注,就是因为被贴罚单的是警车。 

  谁都知道,警车是执法人员用于执行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抓捕现场,疾驰而至的警车,足以令犯罪分子魂飞魄散,束手就擒;夜深人静的时候,缓缓驶过的巡逻警车,带给市民无穷的安全感……一辆辆警车恰似一处处流动的安全岗,载着执法人员,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平添了无限力量。 

  也正因为如此,各执法机关向来十分重视警车的使用管理,将其视为展示执法机关良好形象的标志之一。早在1995年公安部就专门发布了《警车管理规定》,对警车的使用管理作出了具体、严格规定。警车作为特殊车辆,除依照规定在执行紧急公务中使用外,并不享有任何特权,反而更要注重加强管理,更要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 

  作为执法者,交警的做法和交通支队的态度无疑是正确的,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网友的质疑大可不必,既然罚单已出,就不是作秀,就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表现,值得称赞。大家更为关注的是,当同样属于执法者的警车所属单位和人员成为被处罚对象的时候,会出现怎样的结果? 

  从报道中看,上午9点,中关村东三街,数辆警车被贴罚单;下午4点,在中关村东三街,路两侧依然停着七八辆警车,大部分警车上未见罚单,只有一辆警车车玻璃上有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 

  两相对照,又该作何理解?网友的担心也并非没有道理。 

  职责所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经常会面对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具有快速反应能力,能够临危不惧,善于果断采取应对措施,是做好执法工作所必需的。然而,当自身存在不当行为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解除群众顾虑,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同样是新时期执法者所应该具有的优秀品质。 

  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尚不发达的社会中,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执法者不仅要严格执法,而且要规范执法,只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执法才能更有权威,才能更加得到群众的信任,才能形成执法的良性循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人人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执法者尤其应该时时处处成为守法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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