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第四批荣誉市民的评选授荣工作。在佛山捐助500万港元以上,或者投资3000万美元,或者为佛山招商引资作出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外国人士,有资格申报授予“佛山市荣誉市民称号”。饱含崇高社会意义的“荣誉市民”称号,为何设置这么多经济门槛?有市民对此次公布的条件提出异议(据5月11日《广州日报》)。
这些年,招商引资备受政府关注。对于在招商引资上作出巨大贡献的各类人士,政府授予其“荣誉市民”称号,也能理解。遗憾的是,佛山市罗列的三个条件,无论是捐资还是投资,或者招商引资,均或多或少地与经济挂上了钩。换句话说,都与钱财有关。如此嫌贫爱富,如此唯财是举,不仅会使为佛山作出贡献的普通人士倍感失落,引来市民异议也在情理之中。
荣誉市民评选唯财是举,不仅是在漠视民意,也是官员的GDP政绩观在作祟。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GDP才是政绩,才是重中之重,其他如社会效益、社会舆论都是“暂时不考虑”的。而“荣誉市民”的道德品质、社会声誉等,则更不在政府部门的考察之列。只考量经济贡献,不考量社会贡献,唯财是举的荣誉市民评选,不仅与“荣誉市民”的内涵相违背,也折射出当前社会的权力生态。
相关负责人表示,暂时不考虑“一般人士”;而有市民则认为,“荣誉市民”是一个很光荣的称号,不能单纯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由此可以看出,这是官意与民意的冲突。而佛山市荣誉市民的评选范围只包括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这一评选原本并不涉及佛山市民个体自身的利益。但他们却提出了异议,这不仅是在打抱不平,也是公民意识的体现。荣誉市民评选为何不征求市民的意见呢,这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更为悲哀的是,“荣誉市民”还有“超市民”待遇。据了解,获得佛山“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可在佛山享受多项优惠待遇:包括以礼宾待遇邀请出席佛山市政府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进出佛山口岸时享受贵宾待遇;“荣誉市民”每年可在市内指定的医院免费体检一次;同时,在投资办企业、兴办公益等方面也可享受优先服务。土生土长的市民都没有享受这样的待遇,只是有个荣誉称号的“荣誉市民”却能享受,这让市民们怎么想?在笔者看来,为一些人提供“超市民”待遇,其实是在变相侵害市民的权益。
政府官员的权力是民众赋予的,为何却听不得民众的任何建议与异议?这只能表明:政府与官员的权力没有得到应有的束缚,民众的参与权与批评权等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权力媚外”、“权力媚富”和“权力媚官”等,总在一些地方不断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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