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深圳中院拍卖深圳市明思克航母实业有限公司整体经营性资产,深圳市政府力邀中信接盘。如今5年期满,航母所在用地被另行规划为深圳东部CBD项目且已完成出让,航母广场上的大厦、设备房等被认定为到期未拆除的违建。中信明斯克公司否认航母大厦是违建,指称深圳市、盐田区此前多次作出的口头承诺没兑现,要求政府讲求诚信、尊重历史,认为航母的去留应由深圳人民投票决定。(《南方都市报》6月20日)
在中信接盘之前,明斯克航母世界项目的拍卖曾长期无人问津,这与较为苛刻的竞买规定有关。譬如,成交后一月内付款、竞得人支付高额佣金和税费,拍卖方还要求竞得人保证明斯克航母世界5年内不离开深圳,要为其持续经营投入资金。更棘手的是,明斯克航母船体及附属设施、在建工程、设备、无形资产被纳入拍卖标的,却没有此项目所占用土地的地价以及土地使用费。这就意味着,就当时而言,无论哪家企业接盘航母世界项目,都会面临“5年以后怎么办”的不可控风险问题。
事实上,为消除中信等竞标企业的疑虑,深圳市时任主要领导参加的多次专题协调会上,深圳官方作出了多项口头承诺,其中就有“在未来的规划中将航母(项目)考虑在内”等,并以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的方式确定了项目土地租赁关系。这些承诺和约定均未以其他正式文件或正规审批备案程序确定,事实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中信作为多元化多领域经营的央企,按理说,其在中国内地市场判断相关风险的能力应当比外企和民企更高,不可能不清楚口头承诺、会议纪要的真实性质,却轻信深圳方面的承诺,做好了长期投资运营的准备,埋下了今天被认定违建、逼迁逼拆困境的隐患,当然需要为项目损失自行承担责任,自认倒霉。至于中信提出的“航母去留由深圳人民投票决定”主张,显然无法操作。
但话说回来,中信这样的央企在深圳也会吃闷亏,无助无奈的呼吁政府讲求诚信、尊重历史,又何尝不是深圳投资环境水平滑坡的一种标志呢?整起事件中,政府都是每一环节的主导者,先是主动邀请企业参与明斯克航母世界项目竞买,将项目与用地分开(如今来看,不排除有关部门预设陷阱条款的可能),然后用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口头承诺等方式误导竞得企业长期投入,待5年期满、地价飙升,就要赶走原有的竞得企业,虽没有程序违法,却跟内地许多地方政府热情招商引资、年底“关门打狗”的做法别无二致。
基于此,笔者以为,此事的最大受害者不是蒙受直接投资损失的中信一家企业,而是深圳这座城市——今后,在深圳投资、与深圳政企有关方面产生业务往来的任何企业,都必须避免成为下一个中信(明斯克)公司,必须将大量的注意力和精力放在严密审查契约条款方面,把巨额法务和保险费用计入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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