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首页>>旧评论频道>>今日看点

[检察日报]"抢救干部有功奖励医院"为何令人不安

时间:2011-06-28 08:42:00  作者:李曙明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  |  字号

  针对网民对市工人医院抢救干部覃俊获奖40万元的质疑,广西柳州市有关部门作出说明,“鉴于柳州市工人医院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医护工作者,在抢救广西优秀共产党员、纪检干部覃俊同志过程中作出的突出贡献,柳州市委近日作出决定,授予柳州市工人医院党委‘柳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并根据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决定从市级留存党费中列支40万元给予奖励”(6月27日《南方都市报》)。 

  有关部门的声明,消除了人们对40万元是否来自公共财政的怀疑;从党费中出这笔钱,也有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党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既然柳州市工人医院党委被授予“柳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那么,用党费对其进行奖励,就没有问题。 

  不过,这一声明,并未完全解除我心中的疑惑。如果这家医院党务工作一贯做得好,抢救覃俊只是其众多先进事迹中的一个,那么,授予其荣誉称号并进行奖励,自是应当。但从声明中,我读到的信息却是:授予其荣誉称号,奖励40万元,只是(至少“主要是”)抢救覃俊有功。6月16日《柳州日报》的报道,更佐证了我的判断——报道标题是:“抢救覃俊有功获表彰”。 

  覃俊的先进事迹令人感动,但我不愿意相信医院对其全力救治和先进事迹有关。他是一名病人,这是他得到全力救治的唯一合理理由。在任何一家医院,任何一名病人,都应该得到全力救治的“待遇”。除非医院一贯救死扶伤,否则,单凭救治覃俊“有功”,恐难担起这份荣誉。 

  我相信医院配得上这份荣誉,“对得起”40万元,只是有关部门的声明、媒体的报道,没有充分提供这方面的信息。但我同样理解公众在这件事上的不安。据报道,在覃俊救治期间,医院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我不怀疑多次会诊的必要性,但对部分人来说,“如果我病了会有这待遇吗”,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 

  但最大的问题,还不在这里。事实上的平等,还难完全实现,最可怕之处在于对不平等的认可甚至强化。或许,这家医院之前抢救过无数百姓,但如果不是“恰巧”抢救覃俊并成功,它会有目前的荣誉吗?会被奖励40万元吗?从目前信息看,至少有疑问。抢救官员“有功”被重奖,是否意味着在有关部门看来,同样是抢救病人,“抢救官员”和“抢救百姓”,“分量”是不一样的?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那么,今后抢救更高官员“有功”的医院,可望得到更高奖励。 

  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导向。人们最大的不安,也正在于此。

[责任编辑:zywxy]
电子报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 2025 JCR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