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长:"给多少钱就给多少地"
据《检察日报》报道, 三年时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安排工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05.08万元。 吉林省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建设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3月22日,白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建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建设在任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松原项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时,可谓大权在握。 “给我多少钱,我给你多少地。”这是陈建设的办事原则。 在陈建设的手上,权力被充分地市场化、商品化、货币化。 仅2009年至2010年,陈建设就狂敛钱财1000余万元。“土地爷”变成了“财神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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