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三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本报评论员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有的为争得一分公平甚至比争得一分利益还执着。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最终导致政法机关形象乃至党的形象受到损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一要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在提高执法能力上取得新进步。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直接代表了政法机关形象,影响着政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度。各级政法机关要注重抓好基层、基础执法教育培训工作,尽快提高一线干警的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检察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突出教育培训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扩大教育培训规模,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要抓住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在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上取得新进步。管理出效益,规范保廉洁、促公正。各级政法机关要像企业抓产品质量管理那样抓好执法管理,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廉洁。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几类案件,要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细化执法、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规范,确保政法干警妥善应对,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细化办案程序,明确执法要求,严格遵守高检院制定的关于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扣押冻结款物行为等规定,加强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建设,健全办案考评机制,通过各项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来保证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三要以公开、信息化为手段,在加强执法监督上取得新进步。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隐性执法、暗箱操作必然有损公正。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大力推进“阳光执法”,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对于群体性事件,更要坚持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要坚持信息化办案,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检务督察制度等,大力推行检务公开、“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通过这些内外部监督手段,来促使检察权的公正廉洁运行。
四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永葆政法队伍先进性上取得新进步。政法机关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和人民群众寄予厚望,切不可拿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搞司法腐败。各级政法机关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广大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同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以优良的党风、检风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肩负重任的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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