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公正理念
——三论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本报评论员
公正,是司法活动的基本价值追求,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深刻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就要进一步强化“公正”理念,维护司法公正。要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忠于职守、崇尚法治、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自觉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切实履行好社会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责任。
一要做到实体公正。一起案件,如果最终处理结果不公正,办案者的执法公正度、执法公信力就无从谈起。作为法律监督工作者,检察官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滥用职权和漠视法律,正确行使检察裁量权。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不伪造、隐瞒、毁损证据,不先入为主、主观臆断,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力争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要做到程序公正。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维护程序正义。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对法定回避事由以外可能引起公众对办案公正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主动请求回避。要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严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等。
三要做到形象公正。检察职业形象不仅仅指检察人员通过仪表、礼仪、举止等展示给公众的外表印象,还在于通过检察人员的职业信念、职业道德、职业作风、职业能力、职业操守等内在的东西,在履行职责和从事职务外活动时表现出来的外在形态。形象公正是长期公正执法的累积结果,是对检察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一次不公正的办案会给一个人的职业形象留下污点,一个人的不公正办案会对整体检察人员的职业形象造成损害,广大检察人员要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检察职业形象,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公正执法的能力,通过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各方面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真正成为党、国家、人民和法律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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