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同志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并对反渎职侵权等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检察机关要自觉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保证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正确方向,并为之创造良好环境,获取更大动力。
坚持党的领导,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国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正确方向。各级检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汇报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对于检察机关反渎机构编制、侦查装备、办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强监督制约是保障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自觉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特别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要高度重视、依法办理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关注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积极配合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真诚接受批评、虚心听取建议,将批评和建议作为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必须看到,人大监督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既是一种制约也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实践证明,人大监督有利于检察机关改善执法环境,有利于促进自身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近年来,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并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认识不足、“三难一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以及反渎职侵权立法有待完善等。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转化为强大动力,进一步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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