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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内化于心 外践于行

时间:2010-11-24 11:08:00  作者:本报评论员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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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是对检察官从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学好《规范》是每一名检察官应尽的义务。学习《规范》,必须内化于心,认真学习《规范》各个条款,深刻领会《规范》的精神实质;必须外践于行,将《规范》的各项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做贯彻执行《规范》的表率。 

  学深吃透是前提。对《规范》的全文要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认识理解,全面掌握《规范》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做到条文胸中谙熟、精神心中吃透。要结合实际学,结合当前检察工作实际和自身执法办案实际,理解《规范》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要对照检查学,对照《规范》提出的各项要求,查找自身在思想、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不断改进提高。要交流探讨学,灵活采取座谈会、报告会以及网络论坛等形式,在同事、部门、单位之间广泛交流学习心得,做到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积极践行是根本。《规范》是全体检察官的行动指南,只有将《规范》的各项要求转变成具体行动,才能实现学习成果的最大化。一要坚定职业信仰。信仰是航向之标、动力之源,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坚定政治信念,坚持“三个至上”,坚守职业道操,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二要依法正确履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检察官的光荣使命,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坚持打击与保护、实体与程序、惩治与预防相统一,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三要严守职业纪律。纪律严明才能团结一致攻坚克难,要按照《规范》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检纪律以及办案纪律等,做到行有规、动有矩。四要保持良好作风。作风体现形象、反映素质,要按照《规范》的要求,保持和发扬良好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执法作风以及学风等,以作风树形象、促工作。五是注重职业礼仪。检察官既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是司法官,不可不重视礼仪,要按照《规范》的要求,遵守工作、着装、接待等礼仪,做到文明礼貌,举止得体,热情大方。六是注意职务外行为。检察官身份特殊,职务外行为同样不可小视。要按照《规范》的要求,慎重社会交往,不参加与检察官身份不符的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培养健康情趣。 

  《规范》的颁布实施,是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检察工作意义深远。当前,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规范》的学习工作,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领导带头,全员动员,通过学习《规范》,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争做一名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优秀检察官。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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