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窝案东窗事发后,“买的官帽子不但没掉,反倒被正式任命了”,这种荒诞到极致的“官场现形记”让任何正常的大脑都无法转过弯来:这究竟是对腐败恶行的惩治,还是对买官卖官的鼓励?反腐国法究竟为谁而立?法治的地位被摆放在哪里?正义又被踢踹到哪个黑暗的角落?
行贿者“乌纱帽”照戴源于违法反腐
卖官者受到惩处,买官者逍遥法外,如今这类消息基本上了无“新意”。这些年来,各地贪官卖出去的官帽到底收回了多少?恐怕连中纪委也未必说得清楚。行贿者“乌纱帽”照戴现象为何屡见不鲜?虽说个中原因相当复杂,但从根本上说,关键在于现在某些反腐政策太过疲软,而且其中有的政策混淆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
买来的“乌纱”也能照戴不误?
明明是买来“乌纱”,真相大白了也依然戴在头上,这样的事儿怎么让人看得懂?然而看不懂的怪事,其导向却一清二楚:不行贿买官,没有升迁机会;行贿买官,虽有风险,但机会更多。形容监督机制的形同虚设,坊间还有议论曰,“出了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然而现在阜阳显然滑得更远,干脆在买官露馅出事之后也没有事了。
“行贿院长”操守堪比“皇后”吗
实现司法公正,一方面要求有合理的司法体制和完善的司法制度,另一方面,要依赖于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和良性的法官管理制度,这就要求每个法官都必须具有“如同皇后的贞操”,必须严格落实《法官法》等法律,按照司法活动规律来管理法官,确立法官的独立性,保障法官精英化,法院和法官才能做到公正司法,赢得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公款公祭暴露制度缺陷
说公祭已经泛滥,并且正在成灾,不是危言耸听。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已经有数十个地方政府推出公祭活动。公祭活动已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沽名钓誉作“政治秀”的秀场。公祭耗费的公款,更是惊人。中部某省投资建设的公祭场所斥资1.8亿元,南方某市用于公祭大禹的投入则为2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