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10年12月22日,一则题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在各大网站流传。帖子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各类员工共65名,而该中心全年人员工资1913万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这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审计报告显示,中心2009年和2010年人均发放32.76万元和30.57万元。而身处漩涡中的该中心并未受太多影响,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深圳"天价工资"必须"秋后算账"
到底是“私分”还是“误发”?如果是前者,是否有人应被刑事追究?这些都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查。但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有一点是肯定的:本是国有资产的巨款,进了私人兜;中心工作人员对这些钱的占有,属于非法占有。让非法占有人把本金以及非法占有期间的银行利息退出来,是社会公正的底线。追缴流失的国有资产,不要说现在不晚,在彻底追回来之前,永远都不晚。更让人不安的是,如果这事儿不是偶然被“捅”到网上,媒体紧紧跟踪,或许直到现在,中心还在发着“天价工资”呢。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该当何责? 【详细】
"最牛工资单"为何"牛气冲天"
一些单位之所以能够“借鸡生蛋”并能“快速致富”,私心作怪首当其冲,但与监管机制乏力也有很大关系。事实上,正是由于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管理混乱不堪,审计监督等手段也薄弱,群众监督制度被架空,才给“权力自肥”者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对于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损公肥私的怪象,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严肃惩处,以儆效尤。否则,不知还会有多少的事业单位以深圳住宅租赁中心为“榜样”,让更多的公共收入沦为被少数人占有的“唐僧肉”。【详细】
深圳"天价工资"咋如此"牛"?
其实,“天价工资”事件还曝露了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审计署在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自有物业”从何而来,到底是不是国有资产,有无“化公为私”的现象,这理应要区分清楚。有关方面如果对这些资产放任不管,相信将所谓“自有物业”中饱私囊的事件不会在少数,此类“天价工资”事件也会层出不穷。【详细】
最牛工资事件不能最"牛气"收场
当然,追责不是目的,反思尤其重要。统计显示,深圳高达数千亿资产规模的政府物业分别归由市级或区级的规模、名称不一的20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作为监管机构的深圳市财政委,只是在行财处设了一个资产管理组,从事具体管理工作的只有两名工作人员。制度缺失,监管不力,自然会导致一些人浑水摸鱼,无法无天。为此,在纠错的同时更应该进行新的制度性设计,这一点国家审计署在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及——对深圳市租赁中心滥发员工薪酬问题,除了应责成相关部门对租赁中心的工资收入进行核准纠正,更应明确界定租赁中心管理的物业资产的权属,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责成租赁中心足额上缴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