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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个人行为”

时间:2010-12-15 16:36:00  作者:李国民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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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12月14日四川在线报道,媒体关于《四川渠县收养所将数十名智障者卖到新疆当包身工》的报道,引起各方震动。13日晚,渠县发布新闻通稿称,“网络媒体发布的《四川渠县收养所将数十名智障者卖到新疆当包身工》一文报道的‘渠县收养所(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系渠县农民曾令全个人行为举办……联合调查组已对曾令全本人开展调查。”

  点评:渠县的这个新闻通稿,无非是想告诉公众:卖“包身工”的收养所,与渠县官方没有任何关系,政府对此没责任。

  “个人举办”也许是事实。可是,一个挂着“渠县”名头的“收养所”,竟然在未加审批的情况下,公然存在多年,难道相关政府部门一点责任没有?

  出了这么大的事,渠县有关方面的当务之急,不该是急于跟收养所撇清关系,而应深入调查一下这个黑收养所的背景,看看它有没有保护伞,为何能在政府的眼皮子底下存活多年,有没有渎职官员知情不举甚至姑息纵容。仅以一句“个人行为”,是很难向公众交代的。

[责任编辑:zyw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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