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月11日《大河报》报道,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河南禹州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点评:据称,因偷逃过路费获如此重判,在全国尚属首次。但吸引我注意的,既不是“重刑”,也非“首例”,而是报道披露的一组数字:
两辆车、8个月、368万元过路费。什么路,如此金贵?
真按这样的标准缴费,什么车跑得起?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