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广国际集团,一家曾经坐拥40亿元资产的国有企业,在短短几年间陷入亏损22亿元的困境。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亦因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4680余万美元,于今年10月被送上法庭。吴日晶还给自己的下属行贿,2002年到2008年先后36次向曾经的下属原新广国际董事、副总经理章望生行贿98万元。 (11月30日《北京日报》)
我们平时多见的是下级向上级行贿,无非是为了求得庇护,谋个一官半职或是捞点其他的利益。没想到的是,竟然还有上级向下级行贿的,腐败真是花样翻新,让人应接不暇。
行贿行为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都是为了谋取私利。比如上面提到的吴日晶,据媒体报道,他向下属行贿的原因是为了结成利益联盟。他想要有章望生这个负责要害部门的副总经理做联盟,以便使自己策划的项目能顺利通过,并且用利益把两个人牢牢地拴在一起。还有一个长远的目标就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希望退休后能得到下属的照顾。
如此仔细想来,身边的一些“逆向”的行贿还真是不少,比如村委会换届选举,某些人为了让大家选他,就会请选民吃饭或是挨家送礼。还有,一些领导为了拉拢下属,向下级“封官许愿”,实际上这也是“贿赂”的一种。
这种上级行贿下属的倾向,值得反腐部门重视。这是因为,当前一些腐败案件的“曝光”,许多是来源于内部人员的举报,由于相互知根知底,这些“下属”、“身边人”的举报往往内容翔实,证据确凿,可以说,这种“窝里反”揪出了不少贪官,没少为反腐倡廉作贡献。
现如今,贪官们除了自己捞,还懂得了建立“攻守联盟”,“我吃肉来你喝汤”,这种行贿下属的行为就是一种利益均沾的小恩小惠。目的是为了把自己周围打造成“铁桶一块”,使单位更加“团结”。与下属结成利益共同体之后,没有了内部监督,腐败起来也就更加容易,更加顺畅了。这种裹着“糖衣炮弹”的行贿,比起对于不听话下属进行打压报复,来得更加阴险狡诈,也更加有效力。
随着反腐败的深入,贪官们的“抗击打能力”、反侦查水平都会水涨船高。这无疑会使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增加反腐的难度和成本。有关部门对于此种新动向不能掉以轻心,要警惕内部监督失灵之后的这种“绝对权力”,要预防“放长线钓大鱼”的腐败期权化倾向,要密切关注“腐败集团化”的趋势。
这种现象还说明,反腐单靠内部监督是靠不住的,应该动员社会力量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要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限制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