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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地人办理取保候审不应成难题

时间:2007-10-11 00:00:00  作者:姜洪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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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样,取保候审也不应分本地人外地人。然而,外地人取保候审如今却成了一个难题,为什么呢?

10月10日《检察日报》的相关报道给出了原因:“当被问及是否希望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时,78.1%的办案人员表示不希望扩大适用范围,71.9%的办案人员将不希望扩大适用范围的原因归结于有脱保风险。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戚进松坦言,每次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逮捕外地犯罪嫌疑人时,他通常会面临两难境地:捕吧,有的犯罪嫌疑人可捕可不捕;不捕吧,公安机关一句‘人是外地的,跑了你能负责吗’,让他也不敢放松。”

这些因素确实存在,但事实上这些客观因素的影响远没有那么大,问题的根本在于这些客观因素被“人为放大”。很多地方以脱保率、批捕率作为主要考评指标,这就造成了办案人员“不敢放松”的心理。

其实,分析一下,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如果想脱保,那么他总会想尽办法脱保,不会因为本地外地而有什么不同。况且,正如有专家所说,一定的逃跑率是正常的,国外保释监管措施很完善,但逃跑率照样维持在10%至20%。我们不能因为可能出现脱保就不给人家办理取保候审。

因此,外地人取保候审不应是个难题。

目前我们要做的,是要让外地人取保候审不成为难题。

对此,《检察日报》的报道已经给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作如下探讨:

比如,在切实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础上,将逮捕风险评估制度设置为办理取保候审的必须的前置程序,从源头上保证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平等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也有效防止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钻空子。

比如,可以在完善保证人制度的基础上,让被取保人缴纳的保证金金额高于“脱保成本”。这样,被取保人就能够趋利避害,不会轻易逃跑。

再比如,可以借鉴有些地方探索的“老乡警察管老乡”经验,建立被取保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监管的机制。被取保人在某地“犯事”之后,在办理取保候审的环节加入这一机制,这样,被取保人在本地、外地的区别就不大了。

最重要的是,执法机关要意识到,在取保候审上有本地人、外地人之分,属于地域歧视。而且,在强调平等保护的今天,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外地人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关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依法治国,减少人为因素是根本。解决外地人取保候审难题,也该从减少人为因素下手。

[责任编辑:zywy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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