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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益广告应该怎么做

时间:2005-07-19 00:00:00  作者:李雪慧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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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廉政公益广告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报刊电视上,网络手机上,街头大厦上,公交高速上,平面立体的,固定流动的,传统电子的,那些带有警示提醒性质的廉政公益广告会不时映入我们的眼帘。

虽然社会上有人对廉政公益广告不以为然,甚至以为是“作秀”,但我认为,作为廉政教育的一种新生手段,作为反腐治本的一项具体措施,廉政公益广告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

倡导廉洁自律。广告有“说服”的作用,廉政广告可以说服官员自觉拒绝腐败,廉洁自律;可以说服全体公民向腐败行为说“不”,拒绝向腐败屈服;让腐败的“臭豆腐效应”不能再挥发。

塑造廉洁形象。广告有“形象的制造”的作用,通过廉政广告,可以塑造和树立廉正的国家形象、纯洁的社会形象、清廉的政府和官员形象。

传播廉洁理念。广告有“美感与动感的达成”作用,通过廉政广告,可以在全体公民中养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让诚实守信在内心扎根,使尚廉崇廉尊廉、反贪防贪拒贪成为自觉行动。

引导社会舆论。广告有“意向的掌握”的作用,廉政公益广告可以引导舆论,树立正气,解释策略,鼓励举报。

不过,就目前所能接触到的廉政公益广告而言,能够达到以上目标和功效的还只是凤毛麟角。如果用纳税人的钱制作出一些创意粗俗、水平低劣、令人生厌的作品,要想不让人怀疑廉政公益广告的目的作用,要想去除“作秀”的嫌疑,是比较困难的。

如何使廉政公益广告能够既醒目又不刺眼,富有感染力、亲和力、吸引力,从而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我想,目前最关键的是要在廉政广告的受众、方式、制作上下功夫。

首先,廉政广告的受众(对象)应该更加具有针对性,力争做到量身定制、直达目标群。目前的大多数廉政广告,传播对象的目标群比较单一,似乎毫无例外地对准各级官员。比如,主题为“勤政廉政,公仆本色”的电视廉政广告,其目标群是官员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尽管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要想吸引和影响一般观众是不现实的。其实,官员并非是天生的,其成长有一个过程,如果在其不同的阶段给予不同层次的廉洁教育(包括从幼儿、小学、中学、大学、步入社会等不同时期给予符合心理特点的各种廉洁教育),其尊廉崇廉的信念才会坚定不移。因此,廉政广告应该是按照受众的不同分类进行的、针对性十分明确的。

其次,廉政广告传播方式应该更加富有感染力。广告之所以不同于宣传,也在于它的亲和力、感染力。一则广告,最讲究巧妙,最忌讳生硬,所谓“大道无形”就是这个道理。然而,目前的廉政广告包括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多是口号式、标语式、灌输式,居高临下、强制人接受的宣传意味十分明显,如“腐败破坏群体的形象”、“廉政勤政 为官之道”等等,离“润物细无声”的境界相去甚远。好的公益广告应该是平等交流、娓娓道来,能够拨动人的心弦,使之由“心动”变成“行动”。

再次,廉政广告的制作应该更加专业。目前的廉政公益广告,一般由职能部门组织制作,其质量和水平的业余性一望便知。其实,广告作为现代社会的标志,有许多专业技巧和知识,需要专业人士来主导制作。这方面,港澳的同行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总之,刷几条标语,写几句口号决不是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公益广告是一门艺术,亟须专家参与,亟须提高品位和层次。

[责任编辑:zywy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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