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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苹果产品不能晋升”错在哪里

时间:2018-12-26 08:27:00  作者:李曙明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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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一个人能否得到晋升机会,评判标准应是其德行、才能。如果将购买苹果手机视为德行上的瑕疵,那么,一些人因此失去晋升机会,就是不正当的 

  ·支持民族品牌,没人反对,但用这种方式“支持”,其利其害值得审慎思考  

  据媒体报道,浙江一家公司规定,员工禁止购买苹果产品,违反规定员工将失去晋升机会;员工如果已有苹果产品,弃用苹果支持国货,给予25%补贴。公司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在支持民族品牌。 

  一个人能否得到晋升机会,评判标准应是其德行、才能。如果将购买苹果手机视为德行上的瑕疵,那么,一些人因此失去晋升机会,就是不正当的。这一举措对员工权益(消费选择权,晋升以及因此带来的各种利益)的漠视和侵犯显而易见。 

  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网上很容易群情激愤,但这件事,因为这么做的目的是“支持民族品牌”,为公司点赞的也不少。在“支持国货就是爱国”的逻辑下,这样的结果并不令人意外。 

  支持民族品牌,当然没错,但这种方式是否妥当,却不无争议。这些天,国内多个景区推出针对国产手机用户的优惠,游览景区不用买票或只需半票,打的牌也多是支持民族品牌。对此,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针对特定用户的优惠,是企业主动“让利”,并未损害特定用户之外游客的利益,并不违法。事实上,平等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其他法律法规即便没有再次重申,也不意味平等可有可无。对特定手机用户优惠,事实上让其他游客处于不平等地位,上述观点在法律上站不住,至少“站不稳”。和上述针对特定用户优惠相比,“买苹果产品不能晋升”的歧视意味更明显、更强烈。 

  支持民族品牌,没人反对,但用这种方式“支持”,其利其害值得审慎思考。买国货,钱让国内公司挣,如果这是公民个人选择,自无不可。公司强制员工不买苹果产品,“钱让自己人挣”的目的仍能实现,但这么做对市场规则的破坏、对法治环境的损害,不可小觑。 

  除了国内法,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是法律渊源的组成部分。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我国有保证WTO规则在国内有效运行的义务。WTO规则很多,非歧视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其含义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领域内,各成员应公平、公正、平等地一视同仁地对待其他成员的包括货物、服务、服务提供者或企业、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持有者等在内的与贸易有关的主体和客体,即为非歧视原则。该原则的理论基础,在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实现贸易自由化。 

  实践中,非歧视原则主要通过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实现。前者和这一事件没关系,不介绍它,说说后者。国民待遇原则,指在国际贸易或协定中,成员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公民)、法人(企业)在本国境内与本国自然人(公民)、法人(企业)同等的待遇。用这样的原则审视,作为一家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企业,苹果公司有权得到同等待遇,而购买其产品竟然成为不能晋升的条件,让其情何以堪? 

  非歧视原则是世贸组织在国家层面提出的要求,规则制定、执行环节均应贯彻这样的原则。作为个人,消费者根据个人喜好选择某一产品是其权利,谈不上歧视。所以,如果“爱国就买国货”是公民个人选择,无可非议,但公司以强制方式规定买某种产品不能晋升,却需慎重。这是因为,这样的强制已经超出消费者自发范畴,如果这家公司可以这么做,那么,其他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非歧视原则就有被虚置的可能。这样的“爱国”举措,短期内经济上会有些益处,但破坏交易规则和法治环境,长远看一定是得不偿失的。 

  当然,本文讲的是通常情况,国家间发生贸易摩擦,在国家层面出台应对举措,不受本文所讲WTO原则限制。 

[责任编辑:张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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