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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务犯罪预防彰显独特价值

时间:2007-09-15 00:00:00  作者:钱贤良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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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9月13日落下帷幕,从8月29日开展以来,16天中共迎来12万参观者。展览已经告一段落,但展览披露的内容告诉我们一个不变的道理:职务犯罪要预防,职务犯罪能预防。

展览披露,2003年至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涉案总金额高达504.6亿元;渎职侵权犯罪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9.8亿元,并且使14049人失去生命、2033人严重伤残。这些数字的确令人触目惊心!众所周知,捐献20万元就能建立一所希望小学。也就是说,2003年至2006年间职务犯罪消耗掉的钱,至少能建47万所希望小学!而这还没有包括生命的代价——因为生命无价。

哀痛背后需要沉重的思考。“在职务犯罪多发、频发情况下,必须加大打击力度,打击是最有效的防范。但是,如何防止犯罪的重发、继发,则更具有价值。”不让悲剧重复上演,在打击惩治之外,预防彰显了独特价值。

职务犯罪真能预防么?展览通过14个预防实例,给了明确的回答:“防与不防大不一样。”银监会2003年组建以来,与检察机关建立沟通机制,树立预防理念,强化内部防控,2006年成功堵截银行系统案件549件,防止损失14.6亿元。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针对职务犯罪案件暴露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使徐州市41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了药品采购,当地4052个招标采购药品的药价平均降低了19.44%。在不少部门不少地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经显现出实实在在的效果。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的,腐败不是“越打越多”而是“越打越少”。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数以平均每年5%左右的速度下降。

职务犯罪能预防,关键是如何预防。从展览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首先是公权机构管理制度要严密、监督机制要有力。职务犯罪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某些公权机构有四个缺陷:制度疏漏,为腐败犯罪提供便利;机制缺乏,使腐败犯罪有机可乘;管理不善,使腐败犯罪衍化滋生;监督乏力,使腐败犯罪侥幸规避。堵漏建制,职务犯罪才无机可乘。

其次是公职人员要警醒自律。大大小小的腐败案例表明,为官者如心生贪欲,便会寻找机会滥用权力牟取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希望更多的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给自己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

此外,公众也要积极参与反腐败反渎职工作。如果大家都在对各种职务犯罪行为深恶痛绝的同时,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积极揭发举报,人人对职务犯罪保持零容忍,让贪官或者潜在的贪官处于“反腐败人民战争”的境地,那么,在人民“雪亮的眼睛”盯紧之下,官员们应该能慎重地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

正如一名德国来宾参观展览后留言所说:“腐败是全球性的问题,中国已经与其他国家一起向腐败作斗争。教育中国人民预防腐败是非常必要的。”

[责任编辑:zywya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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