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夏季旅游高峰季节。有消息说,今年各大旅行社都将紧盯“红色旅游年”,力图把国内红色旅游市场和暑期市场结合起来,红色旅游又将迎来一个新的高潮。
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就发展红色旅游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这无疑发出一个信号:国家将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于是,各地纷纷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红色旅游如火如荼。但我们也看到,一些地区一些单位打着红色旅游的招牌,舍近求远到外省的革命老区,所谓的学习和教育不过是点缀,大量的时间和路线安排却是游览名山大川,红色旅游在这些地区和单位已经变味,成了名副其实的公款旅游。
发展红色旅游,对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增强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红色旅游绝非公款旅游,怎么才能把这两者区别开来?怎样防止有人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把红色旅游搞成公款旅游?我想人们一定思考过这个问题,不过有一点是永远绕不过去的,那就是旅游的经费问题。
红色旅游的初衷是让参加者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但由公费组织的红色旅游,除了浮光掠影走马观花的看看革命故地,更多的恐怕还是纵情山水间,教育作用能有多少值得怀疑。其次,旅游用公款埋单,不是慷公家之慨又是什么,老区人民会怎么看待这些红色旅游者呢,社会效益又体现在哪里?再者,据我所知,好像还没有哪一个单位有专项的旅游经费,组织大规模的红色旅游,经费又是从何而来呢?
所以,我也就有了一个设想,防止红色旅游变成公款旅游的最好办法也许就是——红色旅游应当提倡自费旅游。因为只有经济上实实在在地付出,才会有学习上的真心诚意,而且,只有自掏腰包,才会达到效率与效果的最佳统一。
关于规范红色旅游的新闻近日也看到不少。中央纪委发出通知,严禁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到外地公款旅游,开展学习参观活动确需到外地的,要就近选择适当地点,并严格控制活动规模,不准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禁止借机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各地也纷纷出台措施防止红色旅游走调,比如南京市玄武区采取五项措施预警党员干部公款旅游歪风,白下区针对“红色之旅”专门制定了申报制度,济南也对此进行了规范。应该说,这些措施对于防止红色旅游走调变味有着很强的约束作用。
“七一”临近,红色旅游很可能又会出现一个井喷期,能不能有效防止红色旅游变味,防止公款旅游等腐败现象的“搭车”,也是对有关党员先进性的一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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