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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小排量汽车:理想与现实之间

时间:2005-09-29 00:00:00  作者:王守泉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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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新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国家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以及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讲话,都明确地传达了这一精神。但是,全国实行“限小”政策的84个城市要么是不回答,要么是公开表示短期内不会改变现行政策。是上级权威不够、政令不畅?还是地方保护、忽视低端汽车消费者的利益?这顺理成章的疑问及其回答,连日来充斥着荧屏报端。众人皆忧,而我独喜。何以然哉?试为君言之。

第一,中央和政府各部门的政策,指出了改革的前进方向,但目前还不是硬性要求。7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是相对详细的文件,也只是提出要“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研究制定鼓励低油耗、小排量车辆的财税政策”。应该说,取消“限小”政策是正确及时的。首先,小排量汽车具有很多优势:体积小、重量轻,百公里油耗一般只有4升至6升,比中高档车节油三至五成;由于体积小、占地少,停车、占有路面更为节约;现在的小型车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性能、排放性能等已今非昔比。对于人口众多、资源缺乏、交通拥挤状况有增无减的我国来说,更有必要提倡和发展小型车。其次,发展小型车也是国际成功经验。大型车较多的美国已经开始转向,欧洲更是小型车的天下,欧洲和日本小型车销售占市场份额的60%至70%,众多国家早已制定鼓励小型车发展的政策法规。

第二,地方的应者寥寥,具有现实合理性,体现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精神。当年制定“限小”政策,尽管难处各有不同,但都是合乎当地实际需要的举措。比如,认为小型车动力性差,时速低,高速和长途行驶比较吃力;安全性相对较差;更为严重的是质量问题。小排量汽车速度慢、容易抛锚,是造成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上海交管部门的统计表明,在高架桥上出现事故的车辆40%是小型车。北京市发改委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北京的车流量太大,如果小排量车都能上长安街和二环主路,将影响长安街和二环主路的车速。不能设想,经常有汽车在长安街抛锚后果有多么严重。尽管近年来小型车的质量已大大改善,但主要由国内生产的小型车其生产厂家实力不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故障较多。尽管不合乎社会发展的潮流,但在目前,“限小”还难以断然取消。

第三,取消“限小”政策还表明,我们对于现代城市的管理正在进步。“限小”即将被淘汰,它本身就昭示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进步。毕竟,车辆的好坏,才是人们如何使用和管理它的基点。其次,正如各方所指出的,“限小”政策不科学。譬如,对某种车型的态度,客观上要落实在用车人群的身上,而对小型车的限制,必然是对其车主权利的限制和对大排量车主的庇护。只要条件具备,理应取消。现在,专家和政府都已提出了更为合理的政策:取消“限小”政策,该为鼓励研发和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污染的汽车;实行差别税收、尽快出台燃油税,对小排量车收取较少的税费,对排量较大的车收取较高的税费。这样的政策,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执政能力提高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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