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山西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表示,对群众反映静乐县委书记之女“吃空饷”一事,山西省纪委已与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调查组,正在进行调查。(1月8日《北京青年报》)
据媒体报道,山西省疾控中心人事科科员王烨2011年7月从山西省中医学院本科毕业,当年10月第一次到省疾控中心上班,却从5年前入读大学时,就每月领取由财政全额拨付的基础薪、生活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5年的学费亦由省疾控中心承担。而这位5年间吃空饷10万元的王烨据称是山西静乐县委书记的女儿。
“吃空饷”原是旧军队普遍存在的现象。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时至今日,“吃空饷”这样的腐败怪事仍然大行其道。如,湖南省永州市多个地区出现了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人数达数百名之多;重庆万州区原区长女儿去国外陪老公读书,却在“驻京办”吃了2年空饷,拿了3万多元的工资;浙江省瑞安市原副市长蒋良荣在被判刑后仍保留公职“吃空饷”多年,领取了7.2万余元的“逍遥钱”… …这些“吃空饷”事件经媒体曝光后,都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吃空饷”不仅增加了财政负担,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大量流失,严重违反了财政纪律和人事纪律,也造成社会不公。对于这种严重的腐败现象,绝不能熟视无睹、任由其继续存在下去。据了解,目前对于“吃空饷”的责任人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将“空饷”追缴清退了事,这未免有些“隔靴搔痒”。因为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犯罪,必须受到刑事追究。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是贪污罪。冒领工资就是常见的贪污手段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吃空饷”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必须有“发空饷”的配合呼应。“发空饷”者“慷”国家之“慨”送人情,即便并不是自己占有这笔“空饷”,仍然是构成贪污罪的既遂。法律还规定,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000元的,就应立案侦查。媒体曝光的“吃空饷”事件被冒领的公款少则数万元、多的则10万元以上,也远远超过了追究刑责的“杠杠”。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吃空饷”涉嫌贪污犯罪。目前这起发生在山西的县委书记之女涉嫌“吃空饷”事件仍在调查中,很多疑团仍待破解。不管牵扯出的“角色”是谁,都必须严肃追究,不能轻易放过,否则有关方面就难逃放纵犯罪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