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县委近日出台《关于贯彻“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手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并签名承诺严格遵守。手抄本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与年终考核挂钩。(《成都商报》5月19日)
要求官员抄《廉政准则》和罚小学生抄作业是一个道理,如果官员心不在焉,如果相应的监督机制不能让官员对《廉政准则》产生发自肺腑的敬畏和虔诚,那么,即便要求官员抄一百遍《廉政准则》,把笔头磨秃写烂,乃至要求官员把 《廉政准则》背得滚瓜烂熟,日日不离口,官员也不会长一点“廉洁记性”。督导官员自觉执行遵守廉政制度仅仅依靠廉政教育是做不到的,还必须有制度建设和惩戒来保障辅应,如果廉政制度能够筑紧“篱笆”,官员就没有了腐败的机会,如果官员 “伸手”了,很快就能得到有力的惩戒,官员就不敢再“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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