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北7月5日电(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段雯 梁东 雷刚)电话铃响一声就挂断,按照号码回拨过去就被告知自己中了大奖,只需支付一笔公证费就能获得巨额奖金。近日,武汉市首例手机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许某、范某被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3个月时间拨打诈骗电话数万个
“您的手机号码被上海大众汽车公司电话抽奖抽中2等奖,奖金人民币20万元。兑奖请联系电话13……” 2011年5月的一天,河北的杨女士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铃声响了一次电话就挂断了,杨女士按照号码回拨过去就出现了以上语音留言。杨女士继续拨打号码兑奖,对方以需要支付转账费、公证费等才能获取奖金为由,引导杨女士将1000多元的公证费汇进某个银行账号。汇款刚完成,杨女士就无法联系上该手机号码,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接到杨女士的报警,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号码和银行户头都来自武汉。6月10日,武汉警方在江岸区某小区的房间内抓到正在操作GMS无线接入台设备的许某、范某夫妻二人,并现场缴获手机100多部、GMS无线接入台一个以及全国小灵通号码大全一本。经调查,许某、范某二人在3月至5月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接到回拨电话1万多个,至于他们拨出的电话就更是不计其数。
诈骗对象遍布全国 诈骗未遂也构罪
“犯罪嫌疑人将100多部手机连接到一个GMS无线接入台上,在全国小灵通号码大全上选择号码,该设备就会任意选择一部手机拨打过去”,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选择的号码多为离武汉较远的北方地区,而且又具有不定向性,因此想查到所有的受害者并确定犯罪嫌疑人具体诈骗的金额非常困难。目前该案落实受害人3人,分别来自河北、江苏两地,诈骗金额为3000多元。
检察官介绍,根据4月8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短信5000条以上或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论处;数量达到上述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根据该司法解释,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所犯诈骗罪既有既遂部分又有未遂部分,而诈骗未遂部分量刑较重,应按诈骗罪未遂论处。检察机关将提出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