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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刑法经济分析的个中魅力

时间:2013-09-05 09:22:00  作者:赵新彬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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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至今,无论是继受前苏联传统的刑法主流派,还是近年来主张引进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改革派,虽然其基本立场、具体主张迥异,但在刑法学研究上都没有脱离追求逻辑自洽、关注理论思辨、注重法条注释的窠臼。由此产生的一项消极后果就是由于视角偏差从而降低了刑法学的学科价值,抑制了刑法对社会生活的对应性调整。2012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波斯纳的第七版《法律的经济分析》,借助经济学知识,对刑法作了独到而富有创意的解说,其理论和分析方法值得我们研究、借鉴和深思。 

  一、方法论的变革 

  经济学是分析一系列法律问题的有力工具,这是本书通篇贯穿的主旨。事实上,经济学向来是分析刑法的利器。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就曾试图根据经济学以犯罪的性质和程度为基础构建一个与之相应的刑罚阶梯表,但真正系统权威地运用经济学理论学说对刑法现象进行研究主要是从波斯纳开始的。 

  在波斯纳看来,经济学是研究行为理性选择的学科,在资源稀缺、有限的背景下凡是涉及到人的理性选择的行为,经济学都有介入、调整的余地和可能。所以,将经济分析引入刑法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我国多年的刑法学研究深受伦理、政策的影响,法律判断和学术研究缺乏足够的自主性、独立性。引入法律的经济分析,能够从规范和实证两个层面检视和反思我国犯罪生成和刑法应对的状况。 

  其二,法律经济学既是理论性的科学,也是方法论的科学。运用法律经济学的原理能够更深刻地解读财产犯罪或经济犯罪,运用法律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刑法问题能使刑法更具开放性和效率性。 

  其三,由于刑法的非自足性,对刑法进行经济分析一方面可以促使规制犯罪的手段更具效率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刑法、犯罪、刑罚自身制度的完善对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也具有极大的助推作用。 

  二、鲜明的刑法效率观 

  在刑法学研究中,学者们关注最多的是公正,至于效率,人们多是将其作为低于公正价值的次级概念一笔带过、存疑不论。与传统上对效率的忽视不同,波斯纳认为,即使经济效率最大化不是刑法的唯一目的,也是一种重要的目的。波斯纳的这一见解意味着:第一,刑法要有目的性诉求,其诉求包括效率最大化,但不排除公正和其他价值目标;第二,刑法制度的运作应当符合成本收益核算,制度收益至少要超出制度设置的必要成本;第三,刑法收益并非只能进行物质性计价,社会安定、被害人心理创伤得以修复都是刑法收益的组成要素。 

  以效率观作指针审视刑法现象,可以发现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如在我国刑法学界,改变单纯以危害统治关系为标准的犯罪观,补充树立以危害生产力发展为标准的犯罪观已成共识。这种共识即是建立在刑法效率观基础之上的。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新解读首先,波斯纳通过经济分析对各种犯罪现象作出了新解读。波斯纳将罪犯从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视为一种职业选择,而且这种职业选择不是依据纯粹的货币工资来计价,而是依据其工作净收益来选择、判断的。他的这种解读整体上具有合理性—— 

  第一,在审视行为价值和行为结果问题上罪犯都是理性的人。只有罪犯与普通人一样具有正常的评断标准和行为认知能力,让其对行为后果承担责任才具备了道义基础和法律根据。也正基于此,我们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对罪行轻微的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等开放型刑罚执行方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二,在本书中,波斯纳通过柔和的方式修正了其早期的一些观点。比如,波斯纳不再过于强调罪犯行为选择所具有的物质财富最大化特性,其通过将行为收益内容拓展为非物质因素进一步增强了对社会生活的解释力,尤其是对犯罪行为的类型化解释更具说服力。例如,财产类犯罪基本上都是借助对财产的侵占和转移来实现罪犯对物质利益的占有,预防打击此类犯罪,重要的是寻求物质利益剥夺的有效方法;对于非财产类犯罪,罪犯追求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无形利益,很显然,国家要惩治此类犯罪就必须在物质利益剥夺领域外另辟捷径。 

  其次,波斯纳对制约刑罚最优制裁的因素作了经济学描述。他赞同贝卡利亚的犯罪预防论。同时他认为,要实现有效的犯罪预防,就必须对机会成本、查获几率、惩罚严厉性和其他相关变量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使刑罚的质量与犯罪的具体情状相适应。之所以这样说,不仅因为刑罚要服务于公正目标,更因为在制度资源稀缺的前提下,过多或过少的刑罚都意味着不经济。 

  以此立场审视,无论是犯罪停止形态,还是犯罪共同形态;无论是犯罪主观罪错,还是性质迥异的犯罪,其刑罚惩治状态都能在经济学的视野内得到合理解释。 

  例如,之所以要重罚累犯,其一,就在于与初犯相比,累犯的社会危害更大,犯罪获益更多。要阻遏再次犯罪的发生,就必须增大其犯罪成本,剥夺其既得的所有非法收益。其二,刑罚制裁最理想的状态是实现帕累托最优,但由于执行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累犯制度的引入,基本上能够朝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无限接近,因为它不但节省了对犯罪惩罚的成本,减少了犯罪收益,增进了对累犯惩罚的概率,而且也使得刑罚的威慑力更具现实性和有效性。 

  (作者为铁道警察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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