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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建院30周年:砥砺奋进立潮头

时间:2020-07-14 16:21:00  作者:姜玉波 辛伟伟 姜秀健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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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烟台7月14日电(通讯员姜玉波 辛伟伟 姜秀健)1990年6月,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检察院成立,同年8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30年间,该院坚持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

  被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30多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0年来,该院在全区改革发展航程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勇立时代潮头,谱写了一曲辉煌的时代赞歌。

  坚持业务立检 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

  在30年的跨越发展中,围绕做优刑事检察,该院在全省较早探索开展了不捕理由说明、捕前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多次在全省、全市侦查监督、公诉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刑事检察部门先后被授予“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巾帼建功先进单位”。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也在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加强。坚持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主线,该院挖掘案件线索,扎实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抗诉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行政监督等领域工作不断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被授予“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该院还把公益诉讼作为培育检察工作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保障民生、维护公益为主线,积极构建精准化办案机制,先后办理了全省首例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自觉融入中心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有力有为

  积极参与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自觉融入自贸试验区发展战略;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严惩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30年来,该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

  该院积极参与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毒品犯罪,2017年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释法说理、检察宣告制度,构建内外联动的信访大格局,落实群众信访答复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信访案件。

  在服务发展上,该院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自觉融入自贸试验区发展战略,依法稳妥处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重大战略实施保驾护航。坚持守土有责,自觉参与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得到工委领导充分肯定。

  该院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严惩侵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30年来,立查、起诉职务犯罪261人。常态化开展“五进两服务”和“轮巡问民、服务基层”大走访活动,近年来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居政法部门第一名。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0多万元,选派多名干警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在维护好村子稳定的基础上,累计协调争取资金60余万元,帮助硬化道路、通自来水、建设灌溉水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工委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坚持改革创新 基层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

  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五好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等位居全市前列。近年来,该院认真把握司法责任制和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司法责任制改革激发新活力。该院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探索构建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位居全市前列。

  围绕检务保障水平提升,该院建成综合性“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案件受理、接待来访、律师阅卷工作更加规范,便民服务迈上新台阶。高标准建设刑检办案区、检察宣告场所,全面落实电子卷宗工作,执法办案效率不断提升。被授予全国“‘双加强,双保障’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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