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清楚地记得,五年前母校的开学典礼上悬挂着这么一对横幅——“求学西政大,问道歌乐山”。时光飞逝,一转眼我告别校园都已经两年了,回顾自己的学生时代,自感“求学”二字尚可堪用,可懵懂的内心中,却并没有收获学术与人生之“道”。“道”在哪里呢?就学术而言,“道”无疑在清华:一直对刑法学有着浓厚兴趣的我,早就对清华刑法学“三驾马车”仰慕不已,家中基本所有的理论典籍皆出自此三位高人之手;就人生而言,“道”无疑也在清华:清华校训中“自强不息”四字,不正蕴藏着克难而行的生活真谛吗?
可是,清华是遥远的,我曾经埋藏于心的继续求学之路早已在自身惰性及现实考量的敲打下风干成了记忆,于是,清华成为了我的一个梦。不曾想,这样一个看似遥不可及的梦竟然圆了,2013年6月13日上午11时,当我作为赴清华大学学习培训班的成员踏上北上的列车时,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我告诉自己,这短短5个小时的车程,无疑通向的是一条问道之路!果不其然,回望这短短的五天时光,我与同期赴京的49位同学一道聆听、一道感知、一道践行,我们收获了知识,赢得了升华。
五天,每天八小时学习时间,面对清华提供的数十位海内一流名师的集中授课,我如饥似渴地汲取着理论与实务界最新的研究成果,最终形成了扎根心中的一个理念——坚持程序正义。说句实话,不论是以往身在校园还是如今步入社会,坐而论道时我也常将程序正义挂在嘴边,然而深入剖析后,我无奈地发现自己仍然是一名坚定的实体正义者。还记得学生时代的我曾有幸聆听何家弘教授的讲座,当他讲到辛普森因为控方证据出现瑕疵而被无罪释放时,我轻蔑地笑了,心想这等奇事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在我们这样一个追求实体正义的国家的,哪个法官(英美法系实际上是由陪审团定罪)若是敢这样断案,社会舆论也饶不了他。这次在清华,何家弘教授又来了,仿佛是上回讲座的延续,何教授将讲座的内容直接定位为“错案”分析:一张张图片、一个个案例,我从震惊到动容。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我们自己被错误的送上了全速运转的刑事诉讼程序,有哪道关卡可以阻止这骇人的悲剧性结局呢?从佘祥林到杜培武再到浙江张氏叔侄冤案,我们有太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刑事诉讼法又被称作小宪法”,从前的我总是对教科书中的上述论断似懂非懂;而今我明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部得以有效贯彻的刑诉法能如同宪法般地有效制约国家权力,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保护神。
谁都知道错案不可取,谁都想避免错案,那么作为司法者的我们应当如何去践行程序正义的理念呢?在我看来就是遵循如下这条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查证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裁判。”证据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制约侦查、审判力量而存在的法律监督机关的一份子,我们每一名奋战在刑事检察第一线的干警都必须抛开潜意识里有罪推定的魔咒,实事求是地全面审查并引导侦查机关搜集证明全案事实的正反两方面证据,再以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严格标准作出最终衡量。“生命最可贵,自由价亦高。”我想,包括何家弘、陈卫东、张建伟在内的各位老师以生动的举例、深刻的说理试图告诉我们的,就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而易行的道理。
清华作为一个理工科特色鲜明的院校,之所以能享誉海内外,除了因为其学术上的强大,更在于她有自己的精神、自己的傲骨。这次在清华学习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这样一位有着自己独特精神魅力的老师——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刘书林。当刘老师站在讲台上以他略带山东口音的普通话开始讲授《阳光心态》时,我已经准备好了在这样一个不涉及专业知识的下午给自己的大脑放个假。然而五天培训中最令人难忘的一幕就这样发生了,刘老师用自嘲的口吻开始讲述他坎坷的人生历程,赤贫的童年、饱受精神摧残的中学时代、被文革中断的爱情……说到动情处,老师哭了,我也经不住潸然泪下,擦干泪痕的那一瞬,我发现许多的同学都有同样的动作。在被生活逼迫得走投无路之时,刘书林教授的母亲曾对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看着天上的太阳,你要相信,这太阳不会永远都在这同一个地方的!”多么朴实的语言、多么催人奋进的呐喊!那一刻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作为刑检人,在生活中、在工作时,我们每一个人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面对大量的案件、面对严苛的质量要求,我们埋首于工作,往往只看到生活中枯燥、乏味的一面而悲观、失望。然而我们的工作、生活真是这样的吗?不是的!高企的案件数量终究会在同志们加班加点的努力中消于无形、疑难复杂看似无从下手的新类型案件终究会在集体智慧的攻关及自身刻苦的钻研下办结,当我们翻过这座山、越过那道坎,克服了这一个个曾经看来难以面对的困难时,我们总是收获了欣喜,感知了幸福!
现下的我,安坐于办公桌前聆听着窗外的雨声,这细雨随风入夜,润物无声。在清华的五天虽然短暂,但我相信这远赴京城寻得的人生之“道”、学术之“道”早已于悄然间深植于心,信守于怀!感谢清华,于这水木葱茏之间赋予我如此多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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