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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货币罪

时间:2012-01-29 15:24:00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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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26)

  第六条 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法[20018)

  () 关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2. 关于假币犯罪

  假币犯罪罪名的确定。假币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实施数个相关行为的,在确定罪名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1) 对同一宗假币实施了法律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应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行为,按相关罪名刑法规定的排列顺序并列确定罪名,数额不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2) 对不同宗假币实施法律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并列确定罪名,数额按全部假币面额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3) 对同一宗假币实施了刑法没有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数个犯罪行为,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如伪造货币或者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伪造货币罪或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4) 对不同宗假币实施了刑法没有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数个犯罪行为,分别定罪,数罪并罚。出售假币被查获部分的处理。

  3.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19953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312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第十九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

  第四十二条伪造、变造人民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199912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05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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