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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个别金融产品自身存漏洞 易诱发金融犯罪

时间:2014-04-30 13:26:00  作者:林中明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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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海市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施坚轩 摄

  正义网上海4月28日电(记者 林中明)今天下午,上海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有关情况,该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肖凯还详细介绍了上海市2013年度金融犯罪案件的趋势、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肖凯强调,部分金融机构在推出新金融产品时,对法律风险预估不足,是导致新犯罪形式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个别银行在推出“小微采购卡”这种用于企业经营的新型信用卡产品时,未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还款、担保能力未能有效验证、核实,出现了多起涉案金额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信用卡诈骗案件。

  此外,个别金融产品本身存在较为明显的漏洞,也容易诱发金融犯罪。如某理财平台注册会员只需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卡号等信息,即可划转银行卡内资金,且该平台还可将资金用于购买平台外其他公司理财产品,这一漏洞被犯罪分子利用盗划他人账户资金数百万元。

  对此,肖凯指出,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政策调整和增长减速等压力,一段时间内金融犯罪发案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无论是金融监管部门还是司法机关,都应加强研判与预测,以形成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的合力”。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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