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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 信用卡诈骗最多

时间:2015-09-24 10:54:00  作者:温如军  新闻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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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金融犯罪 信用卡诈骗最多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今日上午,《法制晚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0665件27253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案总额高达20.1亿余元,危害后果严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金融检察,是完善金融法治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会上介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坚决查办和预防金融及金融监管领域职务犯罪,规范金融交易行为,保护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和保障了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数据 27253人因金融犯罪被批捕

  肖玮介绍,2014年以来,从检察机关办案数量来看,金融犯罪整体呈现快速上升趋势。

  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0665件2725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4611件5150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913件33291人,决定不起诉3001人。

  2014年,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12883件16645人,同比分别上升59.4%和66%;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21101件29483人,同比分别上升22.6%和25.69%;提起公诉16591件22015人,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2.25%。

  2015年1月至6月,共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7782件10608人,同比分别上升54.7%和67.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金融犯罪案件13510件22021人,同比分别上升49.73%和82.07%,提起公诉8322件11276人,同比分别上升23.6%和29.76%。

  信用卡诈骗案 居金融犯罪之首

  “从案件罪名分布看,各罪分布明显不均,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始终居金融犯罪案件首位,非法集资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肖玮说。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受案量最多的仍为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犯罪8654件93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9677件20970人。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激增,特大规模集资案件屡见不鲜。

  肖玮表示,针对新型案件不断增多、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的新形势,检察机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妥善处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的关系。注重把握犯罪边界,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尊重金融市场规则,严格区分金融犯罪与金融创新、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创新相统一,坚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激发市场活力相统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同比上升210% 上半年超万人被诉

  2015年上半年,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同比上升210%,集资诈骗案同比上升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4011件10243人,超过2014年全年总数,同比上升153.06%和259.15%,一些案件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

  案件信息显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巨鑫联盈非法集资案,向4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26亿元,其中骗取的单笔最大数额达2.5亿元;广东省、浙江省等多地检察机关办理的“邦家”非法集资案,涉嫌诈骗23万人次,非法集资近百亿元。

  此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大幅增加。2014年受理审查起诉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3件7人猛增到24件31人,起诉数从2013年的1件1人增加到38件42人,办案数量成倍增长。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如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最高检已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案件20665件2725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4611件5150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4913件33291人,决定不起诉3001人。

  贪污贿赂案 涉案总额高达20.1亿余元

  肖玮表示,2014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对金融领域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01件877人。

  据介绍,从涉案罪名看,贿赂犯罪比例高,受贿犯罪突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中,贿赂犯罪453人,占该领域立案总人数的51.8%。其中,受贿犯罪350人,占该领域贿赂犯罪总数的77.3%;行贿犯罪103人,占22.7%。

  从发案领域看,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非银行融资机构多个领域。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中,涉及银行领域645人,占金融领域立案总人数的73.8%;保险领域194人,占22.2%;证券领域13人,占1.5%;非银行融资机构22人,占2.5%。

  从涉案金额看,个案数额巨大,涉案总额高达20.1亿余元,危害后果严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中,涉案金额1000万以上的3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2%。

  案件信息显示,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某银行支行客户经理田某、李某挪用公款案,经查,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田某、李某利用担任某银行支行客户经理的职务便利,将保管的某煤业有限公司承兑汇票挪用给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直至案发,尚有4.18亿未归还。

  北京落点

  去年受理非法集资案72件金额达81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今天上午透露,近年来,北京市金融领域犯罪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大幅度上涨,在涉案数额、投资人数等指标上屡创新高,社会危害性大,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385件1802人,对1056件1298人提起了公诉,在依法打击金融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近年来,非法集资类犯罪已转变为常态性犯罪,发案数量、涉案人数、涉案金额等均大幅度上涨,2014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非法集资犯罪公诉案件72件,涉案金额总计高达81亿余元,分别是2013年的2.1倍、4.1倍。”苗生明说。

  据介绍,北京市检察院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发补侦函等多种手段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起诉所需要的证据,切实提高侦查质量。此外,在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案件中,针对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开展研究,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建言献策。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犯罪有抬头趋势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表示,近年来,金融犯罪呈现新变化新动向,以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支付等为主要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征使犯罪分子更容易利用其实施犯罪,利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与手机绑定实施的信用卡诈骗案、骗取附属于信用卡的贷款案等案件也不断出现。

  “此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案件的发案亦有抬头趋势。”聂建华说,检察机关在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时存在取证证明等难题,金融犯罪案件由于专业性强、作案手段隐蔽,需要办案人员具有专业的金融知识,并且大量电子数据极易毁损、流失,案件发生以后,在收集、固定证据和证明等方面的难度和投入的司法成本都远高于其他案件。

  对此,聂建华透露,下一步将加强对金融犯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制定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另外,还将探索建立金融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

[责任编辑:刘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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