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1月17日电(记者 沈义)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检察院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重庆市检察机关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价值追求,坚持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维护执法司法活动的公平公正,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据了解,该院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取得了好效果。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通过后,市检察院及时出台贯彻实施意见,提出25项重点机制建设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进度要求,三级检察机关以贯彻该《决定》为动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现已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建立了民事督促起诉制度,就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与市高级法院等达成共识。
在此基础上,该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督。加强立案、侦查活动监督,通过核查群众反映、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25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追捕追诉831人。注重证据审查把关,对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诉484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完善量刑建议程序,提出量刑建议16182件,法院采纳1492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3件,法院审结56件,改判、发回重审4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98件,法院审结225件,改判、发回重审61件,调解结案1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7件,法院采纳146件。对查封财产错误等民事执行不当的,依法纠正236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民事申诉,促进停诉息访1448件。
另外,重庆市各级检察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混关混押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1021人次,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77人次。在18个基层检察院推行未决人员羁押表现评鉴制度,将看守所未决人员羁押表现与公诉量刑建议挂钩,促使其自我约束、悔罪自新,积极防止了牢头狱霸。建成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加强了动态监督。
与此同时,该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相结合,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职务犯罪侦查作为内部监督的重中之重,严格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职责,严格批捕、起诉环节证据合法性审查责任,严格执行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规定,严格实行职务犯罪拟撤案、不起诉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强化了关键环节监督。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在20个区县检察院随机抽选980件案件,重点对公诉出庭、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说理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全市、狠抓整改。完善律师投诉受理、调查程序,全面实施“定人员、定电话、定部门、定地点”接待律师的“四定”制度,发挥律师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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