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现场。
正义网广西9月28日电(记者梁洪 通讯员莫金花)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学愚主持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民行处、研究室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高检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集体(扩大)学习时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员王胜明副主任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的专题讲座内容。检委会专职委员申绍君、民行处陈春云处长、研究室林世雄主任作乐主题发言,与会干警围绕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对执法理念、执法办案、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等问题分别作了发言。
曾学愚在座谈会上指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我们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办案工作运作机制、案件来源、执法理念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是,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检察机关由原来单纯的刑事检察机关逐步发展为刑事、民事检察机关,这是一个机遇。现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已经走向成熟,走向完善,走向更进一步的规范。在这个机遇面前我们要把压力变为动力,抓住机遇,通过我们的努力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曾学愚要求,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理念,通过执法办案活动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要做好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二要针对高检院可能下发的办案规则、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民行处和研究室要加强配合,做好提出修改意见、实施意见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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