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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检察院“首办监督”环境污染案件

时间:2013-11-21 09:30:00  作者:林中明 廉敬武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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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电(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廉敬武)以收废品卖钱为业的王某父子,今年7月以4800元收购了50余只废油墨桶,直接将油墨倒入路边废弃农用水井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近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王某父子提起公诉。

  “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污染环境的案件更要第一时间处理。”奉贤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院加大参与依法治理环境力度,与区公安、环保等机构建立协调机制,打防并举治理污染环境犯罪。

  同样是收购废旧塑料的陈某,今年3月从某化学品公司弄到6只标着“剧毒”的废旧塑料桶,在与妻子清洗塑料桶时,把废水倒入附近的河道。经鉴定,废水中含有多种高浓度有毒物质,造成了财产损失60余万元。该院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当地付出很大治理代价,但未提起民事诉讼。于是赶到陈某所在的乡镇,通过走访、调查,督促地方政府提起民事诉讼。11月5日,在法庭上,陈某夫妇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并且一次性先期拿出10万元,余下的50万元将在近期内赔付。

  针对本区域内一些商贩法律、环保意识淡薄,乱倾乱倒危险物品影响环境安全,导致环境污染案件增多,该院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建立了环境污染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小平台”。该院还对环境污染案件设立“首办监督员”,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联络员点对点对接,做到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并介入案件,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做好后续跟踪监督。此外,该院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对污染环境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本区环境污染犯罪的动向、特点、规律以及碰到的难点问题,研究应对策略,共同维护区域内的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zyw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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