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武汉12月30日电(记者 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 漆青梦)近日,湖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调研组在湖北省检察院就诉讼监督“四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考察座谈,肯定这项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据了解,在近年来的实践工作中,湖北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不断提升诉讼监督能力和水平。在座谈会上,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青详细介绍了湖北省检察院从提升理念认识、实化工作措施、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等方面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四化”建设的情况。她说,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将贯彻中央关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部署推进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一是坚持主动作为,突出实践落实,湖北省检察院积极构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平衡发展、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开展各项诉讼监督的工作思路和具体部署,狠抓贯彻落实;二是优化职能配置,突出监督“主业”地位,按照“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的思路,组建行政诉讼监督机构和专门的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机构,积极推进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三是建立健全检察工作一体化、“两个适当分离”、法律监督调查、政法部门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多项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实施一系列制度规定,组织起草诉讼监督规程,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健全完善;五是加强经验总结和研究论证,提升诉讼监督工作“四化”科学化水平。
通过这一系列“实动作”、“硬措施”,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诉讼监督工作作为“硬任务”、“主业”的地位日益显现,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1月至2013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38件,监督撤案3840件;按照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600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66件次;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492件,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567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4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0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6件;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共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8人;刑诉法修改后,切实履行与诉讼监督密切相关的新增职能,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并初见成效。
湖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理松,以及侦查监督处、刑事审判监督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诉讼监督处、行政诉讼监督处、控告申诉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联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参加座谈并分别作了发言。
调研组一行对湖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四化”建设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湖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传读说,湖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四化”建设要求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强;通过主动向高检院、省委、省人大汇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使推进“四化”建设形成了合力;近年来诉讼监督数量、质量、效果逐年稳步上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继续推进“四化”建设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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