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暑假刚回来没几天,约了朋友来这边聚会,正好路过这儿,就进来看看你们。”8月16日,硚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一位特别的来访者对该院未检工作负责人李汉君甜笑着说道。
来访者小雨(化名)现在是一名英语专业的大学生,而曾经的她,身份却很特殊。读高三那年,因为涉嫌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小雨成为该院的跟踪帮教对象,那时她只有16岁。
2016年3月,硚口区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的社会调查委托函。函中提到,就读于硚口区的小雨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代购演唱会门票的虚假信息,骗取多地被害人25万元。因小雨的户口和常住地均在硚口区,滨江区检察院遂委托该院对小雨进行社会调查。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硚口区检察院未检办迅速组织专人对小雨展开社会调查。调查中,李汉君和同事们发现,小雨不仅家境优越,在学校还是一名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位三好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她们百思不得其解。经过多次走访,李汉君她们最终找到问题的症结,原来小雨曾经在网络上被人诈骗过,由于父母生意繁忙,对其关心较少,在她被骗后并没有太在意,却不知小雨内心产生了报复心理,转而在网络上诈骗他人。
综合社会调查结果及小雨的悔过表现,滨江区检察院对小雨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一年。为不影响小雨的学业,硚口区检察院主动与滨江区检察院沟通磋商,双方于2016年5月签订了湖北省首个跨地区协助考察帮教协议,将帮教小雨的工作放在了硚口区。
为达到良好的帮教效果,李汉君等人改变了传统的帮教模式,采用网络聊天、每周电话、每月书信、上门家访等形式进行。在真诚沟通下,小雨逐渐重拾信心,积极备战高考,最终顺利被北京某高校录取。得知消息后,硚口区检察院与滨江区检察院协商,让小雨在遵守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规定的前提下,离开居住地前往北京读书。
鉴于小雨的表现,今年1月,滨江区检察院作出了缩短小雨考验期三个月的决定。如今小雨已顺利度过考验期,滨江区检察院也已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小雨告诉李汉君,自己正在努力学习,争取明年的这个时候到国外留学。
(正义网/周晶晶 朱凛睿 陈仕奇 陈婷 袁杜衡 刘珂 王春晓 张冰峰 汤亚玲)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