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武汉4月9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刘于宏)“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市场主体犯罪469人、起诉597人;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捕226人、不诉194人,与去年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相比,分别高出10.4%和13.5%;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27人;对侦查活动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2件;办结涉市场主体的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5件,提出检察建议62件,取得了初步成效。”4月9日下午,湖北省政府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在会上向媒体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通报显示,从2021年2月底开始,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打造了“1+7+5”的落实链条。“1”就是制定出台1个文件,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7”就是7个专项工作,即: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工作、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工作、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监督专项工作、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工作;“5”就是五项工作机制。
据通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39件、监督撤案27件;受理虚假诉讼案件24件,查实构成虚假诉讼案件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移送犯罪线索1件2人;办理相关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4件,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7件;对接收的188件申诉案件按程序依法办理,对案件影响较大、当事人争议较多的,举行公开听证85次,妥善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王永金向新闻媒体重点通报了省检察院创造性提出并施行的五项工作机制,即: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批捕、起诉报上一级备案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追责问责机制和督导调度机制。
“五项机制”致力于保障专项检察活动的顺利推进,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涉案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如,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要求在检察办案中对办案单位移送的涉市场主体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估”,全面分析、研判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可能受到的影响,并将相关情况写入案件审查报告,实现办案化;要求检察办案中将涉案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纳税就业等社会调查情况作为批捕、起诉的审查条件,实现程序化;要求在检察受案环节就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统一标注,实现信息化。
据通报,在建立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批捕、起诉报上一级备案制度方面,湖北检察机关制定出台了《企业“四类人员”逮捕、起诉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工作办法》,要求批捕、起诉涉嫌犯罪的市场主体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均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确保统一把握司法办案尺度。
通报显示,湖北检察机关还通过强化目标考核、抓实追责问责、加强督导调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金鑫发布了湖北检察机关办理的3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红榜”案例和1起“黑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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