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陕西7月15日电(通讯员黄振涛)陕西省武功县检察院正视检察宣传工作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健全完善检察宣传工作信息畅通、协作、考核、激励等机制,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检察宣传工作提供素材,二者相得益彰,实现了“双赢”。
该院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政治协理员和检察宣传骨干为成员的检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出题目,列提纲,统一宣传口径,将检察宣传、调研工作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调动骨干队伍从事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性,实现全员参与的信息调研工作格局。
根据干警的专业水平、年龄结构等情况,合理确定目标任务,要求科室负责人、青年干警每年须分别完成2篇以上采用任务。对办公室、政工科等综合部门的青年干警,适当增加任务。严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院下发的信息任务,除因无相关案例无法完成外,尽可能做到每期必报。根据信息的特点和各科室业务性质,将信息任务逐一分解到所涉及的各业务部门。综合性较强、独创性要求较高的经验信息和与检察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等问题相关的调研信息,由相关部门配合专职信息人员撰写。
该院畅通检察工作信息,每个科室确定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科室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五必报”,即办理重特大案件必报、重要检察活动必报、完成专项工作必报、业务分析每季度必报、经验做法必报。由办公室根据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结合各科室的业务特点,编发本院信息要点,定科室、定时限完成。
武功县检察院制定了《检查宣传工作奖惩办法》、《信息调研奖励制度》,对撰写信息、完成信息任务、被上级院或有关刊物采用等情形规定了不同的奖罚标准。二是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将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融入到全院岗位目标考核中,做到年初有部署,月月有考核,年终有总结,形成了检察宣传考核制度。
截至目前,在一类媒体发表11篇,二类媒体105篇,三类媒体9篇。发表稿件数量在咸阳市检察机关名列先进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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