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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检察院严惩涉农贪腐保障民生

时间:2011-08-09 14:36:00  作者:沈义 邹继国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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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重庆8月9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邹继国)重庆市巫山县两名林业工作人员谎报造林百亩骗取10万造林直补资金,近日(7月20日)被该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此案仅是该院近年来办理涉农贪腐案的一例。 

  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随着国家对惠农资金的不断投入,涉农贪腐案件也时有发生。犯罪分子利用经手经办、资金发放等便利条件,侵吞惠农资金,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损害了群众利益和基层干部形象。该院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探索防范机制。 

  记者从巫山县检察院获悉,该院2007年以来,已查办退耕还林、种粮直补、生态移民、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等工程中的贪污、贿赂案件16件31人,涉案金额达130万元。31名涉案人员中,有21人是村干部,10人是乡政府工作人员,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有15人。 

  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之所以发生,该院在一份调研报告中列举了四个主要原因:一是权力监督存在真空地带。惠农资金项目涉及面广,环节较多,一些基层干部往往是项目的实施者或资金管理使用者,权力较为集中,其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强,不易发现。二是制度不落实,信息不透明。由于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涉农项目补偿标准、补偿条件等信息群众知晓面窄,一些基层干部“有机可乘”。三是农村群众维权意识不强,即使发现涉农项目违法行为,也鲜有积极举报。四是一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膨胀,“有机要乘”。 

  该院领导认为,涉农职务犯罪危害大,检察机关在重拳治贪惩腐的同时,应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此,该院认真分析涉农案件特点,先后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从选好用好农村基层干部,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纪律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规划、申报审核、验收复查、资金拔付、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透明机制,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对策建议。 

  据悉,检察机关的建议日益受到重视。该县农委已探索种养直补等涉农项目引入第三方机制,将复查验收等关键环节委托中介机构负责,中介机构收取一定佣金,对项目上报审核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有关乡镇加强了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这些措施的推行,有利于惠农资金的安全使用,有利于遏制预防和减少基层干部违法犯罪。”该院有关领导如是说。

[责任编辑:zyw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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