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8月23日电(通讯员陈根明)江西省安义县检察院通过大力健全和完善“三项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超期羁押情况的发生,使该院近5年来未发生超期羁押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健全受案时的羁押期限先期审查制度,办案人员在受案时就要先行审查,做到心中有数,把住发生超期羁押的进口关。
二是健全案件审查期限报告制度,分管院领导随时掌控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防止延长案件审查期限权的滥用。
三是健全在审案件的监督制约制度,发挥纪检监察和监所检察部门对办案工作的监督作用,彻底堵塞可能发生超期羁押情况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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