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建8月26日电(通讯员赖青汗)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针对在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议从四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完善,确实将量刑的公正性落到实处。
该院建议,首先要完善证据排查责任制度。要把强化证据排查意识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不仅要重视案件的有罪证据收集审查,也要重视对罪轻罪重等量刑情节证据的收集审查。完善证据排查责任制度,避免因遗漏证据而发生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将公正量刑落到实处。
其次要统一量刑事实评估依据。统一实体规范,有利于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促进审判机关公正、公开量刑。建议制定统一的量刑评估标准,明确常见罪名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适用规则和量刑方法,细化量刑原则。
再次要明确量刑事实举证责任。现有法律规定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在公诉方,即公诉方承担全部证明责任。量刑规范化改革将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分开,在量刑事实审理阶段,被告人或辩护人对其提出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事实依据应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建议将量刑事实的举证责任明确为“谁主张谁举证”。
第四要建立量刑双向说理机制。公诉人在发表量刑建议时要进行说理,法庭要引导被告人就量刑问题特别是罪轻方面进行辩护,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保证量刑辩论的公平公正。同时,应赋予量刑建议一定的程序效力,如法庭对不采纳量刑建议的要说明理由,建立“不采纳量刑建议院长审核机制”、“公诉人列席合议庭评审双向说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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