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河北10月20日电(通讯员王双超)清河县检察院通过将审查起诉关口前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将审查起诉环节向后延伸,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妥善处理了一起涉众型特大诈骗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王某、冯某等人采取小额付款大额赊购、高价赊购低价卖出等方式,先后骗取在清河做生意的宁夏籍回族群众价值共计四百多万元的羊绒。针对该案涉及金额大,受害人员众多,且事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具体情况,我院公诉部门及时提前介入,围绕指控犯罪的要求,指导公安机关确立侦查方向,及时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另一方面积极关注被害人利益。涉众型诈骗案件,往往造成受害人巨额的财产损失,能否追缴涉案款物并返还受害人,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为此,我院公诉部门充分发挥其侦查监督职能,督促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详细调查,查清资金去向,及时扣押涉案财物,尽最大努力追缴赃款,减少被害人损失,同时积极从犯罪嫌疑人寻找突破口,鼓励其配合追赃,争取减轻处罚。在提起公诉时,公诉部门随案移送量刑建议书,建议法院对积极退赃的从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公诉职能,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受害群众对我院的工作十分满意,特地送来了锦旗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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